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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应优化供应链以提高盈利水平

2011-5-19 23:2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针对零售行业存在收取进场费问题,商务部发言人称,零售企业收取进场费在中国零售行业长期存在,是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理性。他同时透露,商务部正在起草《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意见》和《零售商、供应商商品供销合同规范》,试图规范这一中国特有的现象。 
  由于中国物价居高不下,近来有媒体沿着商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路径调查发现,物流成本以及 “最后一公里”,即卖场的各种租金、进场费过高等是推动物价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多年存在的进场费问题,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所谓进场费,就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向供货商收取的一种费用,类似于摊位费或租金。进场费不是一种单一费,而是名目繁多收费的统称,比如合同内收费主要为上架费、月返费、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等,还有一些合同外收费,比如店庆费、补损费、条码费等。根据相关机构测评,有些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百货业通常返点为30%-40%。 
  但过高的进场费并非是唯一的推高零售物价的罪魁祸首。因为零售企业即使不收取进场费,也会把自己的店铺租金成本打入商品价格,以提高差价的方式确保自己盈利。唯一的区别在于,进场费是供货商自己提前把租金(进场费)计入供货商品价格内,如果不收取租金,零售商最终也会将租金计入商品价格,最终的零售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化。因此,这种收费模式相当于超市作为渠道商提前把销售风险预先转嫁,而成本则由供货商和消费者分摊,归根结底是消费者埋单。 
  可以看出,进场费模式其实就是一种稳赚不赔的商业地产模式,零售商以进场费取代租金,而国外商业企业则主要是以商品差价获利。这是一种滥用渠道垄断地位的行为,而且这种对于渠道垄断优势的滥用在中国成为一种获取暴利的颇受欢迎的商业模式,比如通讯行业。这是因为,中国主要的商业渠道或准入限制大部分掌握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手中,而且他们的作为空间较大。 
  由于生产能力远远大于消费能力,且中国产品几乎没有太多强势品牌以增加与商家的博弈能力。因此,如果厂商不缴纳各种费用,超市或商场可以不卖你的商品,或者故意让你的商品卖不出去,并且可能拖欠你的货款。所以,大部分供货商都被迫积极缴费,并将成本转移给消费者,这是一种不对等地位博弈的结果。 
  但是,在商业监管不力的市场环境中,大型超市设置的进场费门槛,也在一定程度上把那些没有竞争力的质量较差的商品排除在外。而且,缴纳进场费后,为了确保商品持续性销售,供应商一般会重视并保证商品质量,以防止损失进场费。与此同时,超市一般讲商品分为三种:一种是少部分商品以促销名义赔本赚人气,这种经常性的促销活动对中低收入者而言非常有利;一种是不收取进场费的着名品牌;大部分是要向超市缴纳进场费的商品。随着制造业成本不断增加,这种模式可能不断挤压供货商的利润,而超市为了留住更多消费者会选择便宜商品,这可能诱发一些供货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牺牲质量。 
  我们认为,利用垄断优势滥收费并不合理,既然政府部门承认其合理性,就应该加以规范,比如应该收取哪些费用,收取多少,而不能任由零售商利用垄断地位不合理收费。其次,进场费模式表明中国商业企业管理较为粗放,很难以商品价差获利,转而通过收取租金这一原始方法做稳赚不赔的生意,长期下去会让中国商业失去丧失竞争力。因此,商业企业应该推进商品价格管理与供应链优化以提高盈利水平。(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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