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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纵容了快递业的乱象

2011-6-15 23:2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吴秋风
    在中国,管理快递业的部门是国家邮政局,虽然快递业的服务之差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但市场份额依然被不良企业占有着,用户可选择的余地几乎没有。
    广州市消委会提供的一组数据表明: “他们所调查的快递企业11家,分别是EMS、韵达、优速、中通、申通、圆通、汇通、敦豪DHL、联邦Fedex、TNT、UPS。其中只有1家快递企业没有发现涉评条款,其他10家快递企业均在使用霸王条款。”事实上,11家快递企业的业务基本覆盖了全国县级以上城市的快递业务,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使用快递业务就不可避免地与11家快递企业打交道,选择哪一家都会遭遇同样的待遇。
    人们对快递业的不满由来已久,简单地说就是不对等式的消费模式——用户支付相应的费用后,却没有享受到快递企业提供的相应的服务,甚至变本加厉地占有用户的利益。如果说在1993年民营资本进入快递业开始作为行业的摸索阶段,时至今日,近20年的时间,中国快递业已经从规模到管理上具备了足够的养成时间和经验积累。然而,整个行业展示出来的素养却难以让人接受,更遑论以纯市场的角度和眼光考量中国快递业的水准——实在是差强人意。
    电子商务的暴发式增长应该是为中国快递业提供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快递业呈现出的乱象无一不是对快递业基本准则的反讽,甚至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人们可以选择的权利被整个行业的从业者集体剥夺了,作为行政的管理部门国家邮政局只是在快递业要求涨价的问题上为快递企业提价给予了合理合法地证明。除此之外,国家邮政局漠视快递企业公然地侵占用户利益而坐视不理——用户投诉也只能向快递公司总部投诉, “儿子闯祸向老子告状”,结果可想而知。
    现有的法律对快递企业的霸王条款、违约行为以及各种不道德的做法根本起不到约束的作用,不等价的象征性的赔偿就足以打发了用户的所有损失——当然不会包括精神层面的损失。在没有行业自律的情况下,法律的缺位纵容了快递企业的无良行为,没人会为此付出多大的代价,快递业的乱象也理所应当地愈演愈烈了。
    没有哪个市场或者哪个行业天生就留有道德的血液,中国快递业不安于通过服务获得更大的市场,各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因为没有任何实质的约束,道德的、行业的、法律的都没有为快递业提供敬畏的环境——也许只有等到快递业真正烂到根儿上了,整个行业才会被迫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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