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单》国标实施10天 深圳快递仍使用旧版运单
2012-10-10 10:43: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10月1日,《快递运单》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有消息称,新规对快递运单的协议内容和赔付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要求,快递查询赔付有望终结混乱。记者昨日咨询深圳多家快递公司,均被告知暂未更换快递运单。业内人士称,此标准属于行业标准,不强制执行。
作为用户与快递公司的“合同”,快递运单是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重要单据,也是用户对快递企业服务监督的重要凭证。据了解,目前国内快递公司使用的快递运单均由企业自己制定,运单正面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印有收寄件人、地址、物品、重量、资费等,背面的快递服务合同或契约条款各不相同,主要集中在未保价的赔付标准上。
记者对比发现,顺丰速运运单背面的《快递运单契约条款》中明确标注“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则本公司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九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申通《快递服务合同》中,对于未保价快件,该公司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寄件人已支付快递查询费用的5倍进行赔偿。而在EM S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的使用须知上,未保价邮件如果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没有选择保价,一旦造成损失,各家快递会按照自己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相应赔付。
《快递运单》国家标准实施近十天,昨日上午,南都记者先后咨询韵达、宅急送、E M S等多家快递企业,均被告知没有收到上级部门通知,目前暂未更换快递运单。其中一家快递企业新闻发言人表示,虽然《快递运单》国标中对运单格式进行了规范,但此项内容被行内界定为“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所以各快递公司反应冷淡。
多家快递查询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坦言,消费者普遍缺乏主动保价意识,快递公司自然不会重视这一块的业务。市消委会相关部门对此表示,近年来,因快递未保价导致的消费投诉居高不下,快递公司大多按照行业潜规则进行赔付,对消费者极不公平,且不少快递人员未尽到保价的主动告知义务,这一切都是因为该行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和主管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