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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修正案草案表决前又修改

2012-10-26 10:46:00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3日下午对邮政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适应我国邮政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邮政法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4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
  修正案草案规定,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上述规定可能引起邮政管理机构既可以从事邮政普遍服务,又可以进行监督管理,导致政企不分的歧义,建议作出修改。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邮政局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并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作相应的文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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