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南共接到有关快递投诉101宗
2012-3-15 14:0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快递服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逐渐凸显,使用率也在不断提高。据统计,去年海南全省共接到有关快递的投诉101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货物遗失赔付,邮(快)件延误,服务态度恶劣等。如果在寄递物品时,上述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应该如何处理?怎样做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记者采访了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士。
案例一:快递包裹“姗姗来迟”
住在西海岸的李先生近日向《南国都市报》反映,朋友从北京寄来一件工艺品,物品已经到达海口四五天仍然没有收到。最后他亲自到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说我的地址不在他们服务范围内。即使不在投递范围,快递公司也应该通知消费者的嘛。”
解答:快递延误可要求索赔
根据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接到的申诉案件中,快递延误申诉量占到50%以上。
申通快递公司向记者介绍,快递延误,除了受到天气等客观因素外,还与企业处理能力、收件人地址是否清晰以及行业淡旺季有关。
“如果收件人地址超出了投递范围,工作人员应主动通知消费者。”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丰圣少处长说,快件延误的赔偿原则是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据有关规定,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
案例二:收到的包裹内件短少
住在海甸岛的何女士父母从老家寄来特产,当她接收时发现包裹被人打开过,里面的物品少了。何女士向该快递公司投诉,“他们说是发件方的责任。”何女士找到接收包裹的快递公司,对方却说是收件方的责任。
解答:内件不符快递企业应赔偿
“企业内部责任划分,由企业自行处理,不得相互推诿。对确认企业负有责任的申诉,应按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或向消费者致歉。”丰圣少处长说,当消费者收到的快件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对快件丢失,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及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