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邮寄到抚的罐头破损快递赔偿客户400元
2012-4-8 16:4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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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报“凡智工作室”的调解和工商机关的干预下,4月5日,王女士从韵达快递公司负责人手中拿到了400元赔偿款和运费。
3月25日,王女士从江西南昌市的韵达快递公司邮寄了4件在当地购买的土特产品——鱼罐头,价值310元钱。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邮寄时告诉韵达快递的服务人员,邮寄的东西怕碎,要包装好。而韵达快递的服务人员并没有告诉她,盛装液体的瓶装物品不能邮寄。同时,王女士交给了服务人员60元钱邮寄费。
3月30日,王女士收到了抚顺韵达快递公司服务人员的电话,告知王女士邮寄的物品到达了抚顺。同时服务人员还告诉王女士,邮寄的物品可能坏了。
3月31日,王女士来到抚顺韵达快递公司,她见到邮寄的物品被纸盒箱包裹着,底部已经被液体浸湿。王女士用手一摸,里边的瓶子已经破碎。见此,王女士拒绝领取物品,并向韵达快递提出索赔。抚顺韵达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易碎的液体物品是不能邮寄的,责任在接受邮件的南昌韵达快递公司,抚顺韵达快递并没有责任。
“他们都属于韵达快递公司,这不是推卸责任吗?”王女士不服,将此事反映到本报。
同日,记者带领王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市工商消保分局。工商人员通知抚顺韵达快递公司负责人到工商机关接受调查。
4月5日上午,抚顺韵达快递公司负责人来到消保分局,工商人员告诉负责人,提供邮寄服务的经营者接受了顾客提供的邮件,与顾客形成合同关系,就有责任给邮寄的物品提供安全保障。
在工商人员和记者的调解下,最后抚顺韵达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液体和易碎物品不能邮寄,既然南昌那边收了,我就对消费者负责,赔偿王女士的邮件和运费,然后再向韵达快递公司总部进行追赔。这位负责人将400元钱交到王女士手中,王女士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