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货到不付款 抢走包裹叛刑6个月
2012-5-23 12:4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讯(记者 赵丽云通讯员 王阳 丁守兵) 货到了却不想付款,于是抢走包裹驾车逃离。胶南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安某构成了抢夺罪,考虑到其自首情节,判处安某有期徒刑6个月。
据介绍,今年24岁的安某因“手头紧”,与同伙商量从网上购买一个汽车解码器,用来盗窃车内财物。汽车解码器很快寄到了胶南,快递公司电话通知安某去取货。由于安某选择的付款方式是货到付款,在领取货物时需要支付 2800元钱。这对缺钱的安某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此时安某又动了在取货时抢夺解码器的念头。
随后,安某找到同伙刘某和王某,并商量了作案方法,由安某实施抢夺,得手后另外两人负责驾车接应。商定后,安某来到快递公司说要取货。在取货的过程中,安某以开包裹的剪刀不快为由支开了工作人员。就在工作人员拿剪刀的时候,安某将汽车解码器抢走,刘某、王某二人驾车接应安某逃离了现场。但是没过几天,安某主动向公安部门自首。
对于此案,胶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安某构成抢夺罪,考虑其自首情节,判处安某有期徒刑6个月。据介绍,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