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着力营造公平诚信交通建设市场
2012-5-4 12: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建立交通工程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用管理系统并推行交通工程“十二公开”,提升监管水平,规范交通工程招投标市场,营造公平公开、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交通建设市场环境。
网上招投标确保公平公正
由于我国目前电子招投标尚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尚未出台电子招标标准文件,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现行标准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开评标等环节及评标办法进行了细化,形成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建立了交通工程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同时,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交通基本建设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对从业单位的信息备案和管理,将全部评标专家库并入网上交易系统的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打破了专家的行业界线,为提高评标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长期的交通工程投标活动中,江西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开评标方法,即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对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只分通过和不通过,中标结果取决于报价的合理性,大幅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通过采用对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进行两次加密及解密的办法解决了双信封法开标保密问题,使交通行业的电子招标与传统招标保持了一贯性和延续性。投标人将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第一次加密,将报价文件进行第二次加密,在开标前将其上传至交易系统。开标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分两次共同解密开标。第一次开标后招标人进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第二次开标后对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由系统根据投标人平均报价、评标基准价和相关系数自动计算报价得分并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信用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监管
为健全市场诚信体系,2009年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了信用管理系统,根据企业履约情况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再把参与交通建设的企业信用等级与项目招投标及履约保函挂钩,将信用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及从业单位履约管理有机结合。
信用管理系统根据从业行为和从业绩效对从业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从业行为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是否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等。从业绩效主要包括在江西省的业绩数量、从业过程中阶段评比的奖惩情况、被业主及监理单位责令整改及停工情况、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并重点督察情况、竣工验收综合评价情况等。
信用管理系统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级、A级、B级、C级、D级五个等级。在招标过程中,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相关的奖惩。AA级企业可以申请更多的资格预审类别,在资格预审的信誉评分中可以评满分,中标后履约保证金可以给予20%的优惠;而C级企业将限制其在江西省的投标活动,D级企业两年内不得进入江西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
“十二公开”打造阳光工程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构建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将12项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关键管理环节向社会公开,促进项目规范化管理,净化了交通行业建设环境。
2009年,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在学习借鉴河北“十公开”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深入推行“十二公开”制度,并制定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将招投标、设计变更和资金使用等12项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关键管理环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09年12月,“十二公开”率先在永武高速公路项目试点。2011年5月,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并将公开的领域从高速公路项目扩大到整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推行“十二公开”后,江西交通建设市场更加规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各项目办按照“十二公开”的要求,积极探索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阳光操作的新方法。如在招标公开方面,奉铜项目办在招标资格预审过程中首推合格制;永武项目办在沥青招标过程中首次公开评分细则,把清标工作改为由省交通运输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德昌项目办对每一项工程变更实施两次会议纪要确认制。这些创新的举措,较好地防止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行为,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