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说”比大桥坍塌更可怕
2012-9-8 8:0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倪黄村
“初步怀疑......但还要......”,从逻辑上讲,似乎并不矛盾;从字面上说,“初步怀疑为车辆超载所致”,即便此等结论后来被推翻,因为是“初步”,因为是“怀疑”,你也抓不住人家“狐狸尾巴”。
事故刚刚发生才不到24小时,并没有经过专家们严格的调查取证,为何地方官员这么急忽忽地定性为“车辆超载”?
“车辆超载”,责任在车,责任在车主,起码与政府无关,与官员无关;这种 “推卸责任”,与先前相关事故推卸责任的 “临时工之说”、 “暴雨之说”何异?难怪这次阳明滩大桥刚一坍塌不久就有网友调侃道, “昨天是七夕,七夕断桥,可能会有官员找借口说,那是因为近来牛郎、织女发福而身体超重所致”。果然,不是 “超重”,而是 “超载”。
“车辆超载所致”,难道与你当地官场没有一点干系?退一万步说,即便事后专家组调查后仍然认定 “超载一说”。那么,人们还会请问:难道大桥当初设计没有考虑到会有 “超载”?再者,假如当初设计对最大载荷量已作设限,难道对有可能的 “超限”,相关部门没有一点监管措施?如此这般, “毒胶囊”事件,是不是因为不法的企业 “见利忘义”,监督部门相关责任官员就不该被问责了?!
一个地方,谁也不敢保证永远不出安全生产事故;而出了事故,该调查的调查,该定责的定责,该问责的问责,依法依规,治病救人,惩前毖后,这才是“人间正道”。阳明滩大桥刚一坍塌,还没有调查,还没有定性,就有官员说是“初步怀疑为车辆超载所致”,你为何不“初步怀疑是钱权腐败所致”?把责任推给汽车,把责任推给司机,把责任推给底层百姓,或许他们是这样想的——只要能找到 “推卸责任的借口”,事故责任人便可 “逃之夭夭”。这种 “推卸责任”一旦 “躲过了初一”,很有可能 “躲不了十五”,过不了多久,哈尔滨还会再出更大的事故。
所以说, “车辆超载说”比大桥坍塌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