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堵费”治标不治本
2013-10-23 10:1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张雨航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自“首堵”以来,我国各大城市相继出现了重大的拥堵状况。这其中,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最为严重。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问题根本无法得到保障,这一情况很是令人担忧。虽然,北京为了“治堵”,早已实施了“摇号”、“限行”、“涨价”等一系列办法,但是,交通拥堵问题依旧未能得到缓解。那么,近日有关收取拥堵费的方案又能否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呢?
笔者认为,“拥堵费”是国家为了控制出行车辆、缓解交通拥堵而制定的又一方案。但是,从公众利益的角度考虑,收取拥堵费将会增加百姓的税费负担。尤其是在我国,物流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而收取拥堵费更是加重了交通出行成本。这对于运输企业而言,无疑将加重运营负担。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公车数量早已远远超过了私家车数量,而公车对价格杠杆并不敏感。也就是说,“拥堵费”或许对一小部分私家车能够产生作用,但是,对于大部分公车来说,“拥堵费”的限制效应并不会太大。因此,国家仅仅依靠“拥堵费”这一经济手段来控制车流量,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真正地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此外,如果“拥堵费”采取人工收费的方式,就有可能因缴费排队、等候时间长而造成更加严重的交通拥堵;如果“拥堵费”采取电子收费的方式,那么,前期就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后期还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设施完善、设备维护、升级等,而这些资金、人力、技术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自“拥堵费”提出之后,社会各界的争议越来越激烈。“拥堵费”该如何收取?由谁来收取?收费标准或幅度是什么?收取费用之后又将用于何处?这些问题还需要具体明确。
一直以来,交通拥堵问题就是所有经济发达城市的共有问题。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家仅仅依靠经济手段来限制城市道路高峰期的车流密度,并不能达到“治堵”的效果。在交通拥堵问题上,人口与车辆增长速度过快、道路规划不合理,以及交通管理能力偏弱等因素,都是导致城市交通拥堵的关键。因此,在“治堵”问题上,国家不能仅仅依靠收费和处罚的经济手段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而是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合理规划,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首先,要加快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完善路网规划。鉴于我国人均道路面积过小的现状,国家应该从道路基础设施入手,通过新增或改造城市道路,改变城市路网稀、人多路少的局面,要加快旧城道路的拓宽改造力度,消除断头路和卡脖子路段。尤其是一些尚未完成绕城公路建设的城市,更应该加快建设步伐,尽早将绕城公路建设完成,使过境车辆绕城通过,这样就不必穿过市区了,从而能够起到减小市区交通压力的作用。
其次,要推进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结合。国家应该当从城市布局方面来解决城市交通的可持续问题,寻求高可达性、低交通需求的土地利用——交通系统发展模式。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思路应该从注重发展速度、用地规模,以及人均用地指标,逐渐转向注重合理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形态。以公共交通网络和道路网络共同作为城市布局的骨架,在总体规划上创造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土地开发模式。谨慎地对待传统的功能分区观念,创造均衡、配套的社区发展模式,保持中心区和各个地区的功能多样化。
再次,要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在进行城市交通规划的时候, 国家应该着力提高公共交通系统在城市交通结构中的比重,合理确定各种车辆的发展比例和速度;同时,还要根据城市发展的现状,对城市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形成公交主干网与次级线路相互配合的网络体系,弥补许多新建小区和新发展地区无公交线路的空白,进而使线路布局合理、站点设置更加科学。通过建设快速公交系统,不仅是公交实现现代化的主要出路和选择,更是一种运营成本低、服务质量好、效率高、易于实现的交通解决办法。
最后,要合理规划和建设交通网络。由于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交通建设理念滞后、交通网络建设不合理,以及输送能力差,对此,政府部门应该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通过建设立体交通网络,尽量减少平面交叉路口和红绿灯,减少混用车道,进而可以提高通行能力。只有通行能力提高了,拥堵情况才能够得到缓解。然而,一个城市的交通状况好坏,在很大程度上都将取决于交通管制的水平。很多时候,交通拥堵都是因管制不到位而引起的。因此,要想治理交通拥堵,就必须在抓好道路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管制。交通秩序是所有交通使用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交通管理部门不但要加强车辆的管理,同时也要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军车、警车的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执法、严惩违章者,只有这样才可能杜绝交通违章、改善城市的交通状况。同时,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也是一个解决交通拥堵的根本途径。 (作者单位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