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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快递常见纠纷及法规

2013-1-10 9:40:00 来源:解放军报(北京)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快件延误可获赔偿。《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递服务时限,除与用户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不超过72小时。如果同城快件经过3天、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经过7天仍未到达,为快件彻底延误,可视为丢失。延误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 (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收件应“先验货、后签收”。快递行业有“先签收、后验货”的行规,不仅难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而且也不符合规定。《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递工作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以根据约定打开包裹,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发现物品损坏等异常情况,可要求快递工作人员在快递运单上注明,以保留维权证据。
  快件赔偿有据可依。快件丢失,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此外,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被保价金额赔偿;对没有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赔偿。快件完全损毁,参照快件丢失的规定赔偿;部分损毁,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相应比例赔偿。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的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质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妥善填写、保留快递运单及有关凭证。快递运单是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重要单据,也是发生意外或纠纷时查询、投诉、索赔的重要证据。快递物品交寄后,要妥善保管快递运单客户留存联及快递发票、交寄物品的发票或价值凭证等凭证。
  特殊贵重物品慎用快递。由于快递过程存在不确定因素,对一些特别贵重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物品,应慎重选择快递。若确需快递贵重物品,要尽可能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的快递公司,并保价或购买保险,以降低、减少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掌握化解纠纷的常用方法。出现纠纷时,双方可先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快递服务组织、快递协会、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快递服务组织投诉的,同城和国内快递索赔处理时限最长为30天。向快递服务组织投诉未获答复,或对快递服务组织处理和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国家及省级邮政管理部门申诉,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国内长途区号+12305),申诉期限为1年。寄件人还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索赔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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