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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向非邮政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

2013-1-12 10:2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自去年年底,有媒体暗曝出国家拟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消息之后,在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国家向快递企业索要 “份子钱”,似乎理由很硬,很充分: 《邮政法》中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在中邮集团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亏损情况下,向快递企业 “要钱”,有利于促进全国邮政普遍服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中邮集团普遍服务业务的亏空,应该由快递企业来填补吗?有支持的声音,认为在支持 “老少边穷”邮政普遍服务商,需要邮政快递市场的企业共同支持。
    也有反对的声音,他们指出,一方面,中邮集团的邮政普遍服务有国家政策扶持,且通过扩大业务范围整体已经实现了赢利,以亏损之名征收普遍服务基金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另一方面, “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同样也写入了 《邮政法》。而且,在快递企业利润率逐年下滑的情况下,再征收 “份子钱”,也不利其做大做强和产业升级。此外,在我国快递企业没有进入邮政普遍服务市场的情况下,向快递企业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不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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