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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12瓶梨汁破损3瓶 物流公司:易碎品不赔

2013-1-2 9:46:00 来源:今日咸阳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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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在订货第二天就到的货却晚到了两天,且三瓶犁汁破损。肖先生多次与物流公司交涉赔偿问题,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本报记者 文稳翔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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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12瓶梨汁破损3瓶 物流公司:易碎品不赔

托运单上的注意事项有一栏,有“易碎物品,损坏不赔”的标注 本报记者 文稳翔 摄

咸阳市民肖先生在西安订购了一箱梨汁,由物流公司运往咸阳,本应第二天到货却晚到了两天,且三瓶梨汁破碎。肖先生多次与收货的西安彬长货运部,以及运输的华丰物流交涉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结果。

遭遇:货物晚来了两天

肖先生在咸阳开了一家出售饮品的商店。制造饮品的原料,他都在西安城西的国亨批发市场电话采购。每次电话采购货物后,第二天通过物流便可送到咸阳。

2012年12月27日,发现制造热饮的梨汁快用完了,一同往日,肖先生通过电话,向西安城西国亨批发市场的某奶茶店定了一箱梨汁,然后将钱打入店主的卡上。店主将货物送至西安彬长货运部在批发市场内的网点。按照以往,西安彬长货运部收货后交给陕西华丰物流公司,由华丰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发货的第二日上午,便可到达咸阳。

“以前定了好多次货,每次都是这样的,没有出现过差错。”肖先生说。

2012年12月28日,肖先生去华丰物流公司咸阳网点取货物,网点工作人员告知没有他的货。经查询,原是物流公司将货发错了地方。直到2012年12月30日,货物才运到咸阳。

三瓶破损却遭“踢皮球”

2012年12月30日,肖先生终于见到了晚来两日的货物。但包装箱外面却有不少粘稠的液体。当着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的面,肖先生打开包装,发现原本装有12瓶的包装箱内,9瓶完好,3瓶破碎。

“发现有3瓶碎了,我便问华丰物流的人怎么办。对方说要么退回去,要么免去3元钱运费,否则让我找华丰物流公司的西安分公司。”肖先生说,“我要做生意,所以不可能再把货退回去,免去3元钱运费我也没有答应。”

随后,肖先生给华丰物流西安分公司和收货的西安彬长货运部打去电话。“但双方互相推脱,都说无法解决。”

无奈,肖先生将剩余的9瓶梨汁擦洗干净后带走。“3瓶梨汁也不贵,我并不在乎那几十块钱,只是认为他们损坏了东西,就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推脱,什么也不管。”

回应:“易碎品不赔偿”

昨日,肖先生继续给华丰物流和西安彬长货运部打电话,双方仍然相互推脱。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两方。

华丰物流咸阳地区的负责人张先生称,他只负责发咸阳这边的货,可能是西安分公司将货发错了,肖先生的货才晚到了两天。

“对此,我们愿意免去肖先生的邮费,但他拒绝了。至于货物破碎的原因,我并不知情,他要求赔偿就去找西安分公司。”张先生说,“我们票据上就写着‘玻璃、陶瓷、塑料等易碎物品只负丢失责任,损坏不赔’,肖先生拿到货的时候外包装是好着的,所以我们一般不会进行赔偿。”

华丰物流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全国的物流公司对玻璃等易碎物品损坏后,都不会赔偿,肖先生将货物最先交给西安彬长货运部,如果要赔偿就去找他们。”

“我们只是负责收货。”西安彬长货运部相关负责人闫先生和工作人员谢先生均表示,货物是在运输的过程中破碎的,所以肖先生应该找物流公司。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12315的工作人员。“如果双方事先约定‘有损自负’,并得到双方认可,托运方很难为自己维权。但如果托运方能够举证货物损毁是故意行为,则可以要求承运方赔偿。以肖先生的遭遇看,要求赔偿相对困难。”12315的工作人员说。

本报记者 车阳阳

托运合同中频现霸王条款

近几年,随着货物快递、托运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行规逐渐形成。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托运行业的合同存在较多不利于托运方的条款,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合理的赔偿。货物托运行业的霸王条款究竟有多少?

条款一:货物损坏限额赔偿

●律师点评: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龙华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25号《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货运公司在实际操作中自行规定最高赔偿金,或按运费倍数赔偿、按货物重量赔偿等格式条款,免除了其照价赔偿的法定义务,违反公平原则,应属无效条款。

条款二:易碎品损坏不赔偿

●律师点评: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卓文彬认为,《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货运公司以易碎、易湿等理由规避赔偿,属商家拟定的格式条款,如果消费者向法律机构寻求帮助,法律作出的解释将会不利于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即格式条款无效,消费者据此可获得赔偿。(据《中国消费者报》)

◎相关链接

托运行业亟待规范合同文本

据了解,目前货物托运行业货物损失赔偿的参照标准是中国民航总局1996年的《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及1987年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与现代货运物流业新出现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有关部门应出台针对物流行业的统一规定,包括统一、规范的货运合同文本,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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