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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快递歇业须提前七日告假并公示

2013-3-6 9:21:00 来源:中新网河南新闻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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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份开始,新修订的《河南省邮政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不得擅自中断提供快递业务。如需歇业须提前书面告知邮政部门并加以公示。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快递企业如确需临时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前七日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同时在营业场所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并及时妥善处理未处理的快件。
  另外,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按照国家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停止经营快递业务。
  据了解,原《河南省邮政条例》由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审议通过。2012年11月,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河南省邮政条例》。而“快递业务”的相关内容为条例新增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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