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交通资讯

广汇能源自建淖柳公路乱象 车辆超载车祸频发

2013-6-24 10:20:00 来源:中国网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车辆超载、车型超限、事故不断,通车不到三年、全长400余公里的广汇能源自建淖柳公路被外界非议不断。诸多矛头直指广汇能源鼓励超载在前、售卖超限车辆违规行权在后,令人惊讶的是当地各级政府明确表示淖柳公路管理等一应事由均由广汇承担,亦有官员坦承,从理论上路政交通部门应对淖柳公路行管理监督之权,但淖柳公路属广汇自建理应由其担责。 
  面对质疑,广汇能源继续保持缄默。记者按其要求发出采访邮件数天后未得答复。 
  一个细节或能窥一斑而知全豹,今年四月四名广汇员工驾驶一辆伪装警车在甘肃酒泉被交警拦截,车上四人均着制式警服。当事交警称,此四人负责维护管理淖柳公路一路段,只因伪装警车更利管理。 
  鼓励超载 
  2010年9月28日,由广汇能源投资建设的淖柳公路正式通车,该公路西起伊吾县淖毛湖镇广汇新能源公司煤化工基地,途经下马崖、甘肃明水,最后到达终点站兰新铁路柳沟车站。 
  2011年10月,广汇能源发布招标计划,为其在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至甘肃瓜州县柳沟煤炭物流基地之间的运煤专用公路招募运输公司,由此多家中标物流运输公司开始往返新疆甘肃两地运煤。这条公路横贯两省三县共409公里,被称为近年修建的最长的自建矿区公路。 
  据此前多家招标网站上公开的一份名为“新疆广汇股份大型煤炭运输、土石方工程物流招标”显示,在淖柳公路为广汇运输煤炭的公司均可享受以下政策:“2011年10月10日,运费每吨135元,且单车当月运量超过700吨时,当月每吨再奖励驾驶员2.5元,车型要求能拉100吨,每趟往返900公里燃料费仅3600元,无过路费,交警路政”。该招标公告明确奖励多拉多运的司机,继而要求车型能拉100吨。在采访中,多家参与招标的运输公司均对记者证实此事。 
  为了能拥有载重100吨的车辆,多家运输公司与广汇能源旗下的广汇清洁能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无一例外这些购车合同中的车型均属超限车。其中一家运输公司在与广汇清洁能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第二则条款便是明确这些车辆属于定制车辆不能在正常公路行驶,亦无法上牌。 
  来自河南的一家运输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购买的超限车辆只能在淖柳公路上行驶,不能进入其他公路,“我们这些车只能为广汇运煤,最终耗费在淖柳公路上”。 
  记者采访的多家运输公司负责人均承认,为广汇运煤所使用的车辆为超限车超载车,一辆车一般装煤100吨左右,更有运输公司负责人甚至呼吁以安全为名取缔超限车。随着问题逐渐展开,更多线索均指向广汇能源不但售卖超限车而且变相乃至直接鼓励运输公司超载。 
  据一家运输公司提供的一份落款为新疆广汇煤炭运销公司的通知显示,“自2012年12月17日零时起,暂停对淖柳公路运输车辆(6*4牵引车拖3桥)限载100吨、(6*4牵引车拖4桥)限载110吨、公路列车限载130吨的决定。恢复原(6*4牵引车拖3桥)限载110吨、(6*4牵引车拖4桥)限载120吨、公路列车限载140吨的拉运标准。协议单位的超过限载的车辆可予以通行,但只按该车型最大限载标准结算运费。”这则通知亦明确规定协议单位的超载车辆可予通行。截止记者发稿,广汇能源未能就此事向记者说明。 
  车祸诱因 
  自2010年年底淖柳公路通车后,特制的运煤卡车载着百余吨重量的煤炭从新疆淖毛湖起航,去往400余公里之外的甘肃境内的柳沟站,但是很多司机却永远不能驶入终点。 
  迄今两年多时间里,淖柳公路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且死亡多人,事故多涉及路况、车辆安全性、超载等原因,但超载无疑成为车祸诱因之一。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自淖柳公路通车以来,这些中标广汇运煤项目的运输公司频发交通事故且死亡多人。2011年8月21日,新疆金豹物流所属一辆重卡在淖柳公路90公里处起火,导致伍氏两兄弟当场死亡,华丰源物流亦有一位司机在淖柳公路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最近一起发生于今年4月正是淖柳公路二期建成之后,成都蜀城货运一名四川籍司机在淖柳公路上因交通事故死亡,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超载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述三起事故是否为仅冰山一角尚不得而知,此亦为记者局部调查结果。 
  淖柳公路作为广汇能源累计投资数亿元的自建公路,当地各级政府均将该公路的管理权下放广汇,不过广汇能源的管理方式粗放甚至违法违规。 
  今年4月,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辆喷涂警察、公安标志,装有警灯的伪装皮卡警车,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随车未携带警车相关手续。车上四人均穿着制式警服,驾驶警车,以交警身份非法执法。肃北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不光这辆警车系伪造而且车上四人也均是社会人员。均该负责人透露,这四人均为广汇员工,伪造警察身份是为在淖柳公路巡逻。 
  据一位与广汇接近的人士称,此四人均为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广汇能源子公司)招聘的公路协管员,由瓜州县交警大队对其进行道路安全法规及上路执勤的培训并配发统一的交通协管员制服及装备协助管理。按现行法规,协管员显然没有驾驶警车、穿着制式警服、以交警身份执法权力。 
  谁能管理超载? 
  目前来看,除了多家运输公司负责为广汇运煤之外,广汇能源自有数百辆运煤重卡,而多家运输公司负责人均指认,广汇能源自有的运煤货车车型装载量均在100吨左右,也属于超载车。 
  据全国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标准,一辆货车车货载重最大不得超过55吨,而动则百吨以上的货车显然超载。 
  那么如果为了增加运量,必须超载怎么办?2000年交通部(未整合前老交通部)颁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明确超限车需要办理超限许可证,从事跨省运输者需由省级主管部门核准,不过规定在现实面前成为一纸空文。 
  6月17日,新疆自治区路政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坦言,确实听说淖柳公路上超载严重,不过他认为淖柳公路不同之处在于,该路是由广汇能源自己投资兴建,属矿区公路,不在政府管辖范围之内,“没有收到广汇方面就此事办理超限许可证的申请,亦没有淖柳公路的运输公司提出此类申请。 
  按现行道路交通法律,国内运营的公路均应在交管部门管辖之内,而投资建路企业只有经营权利。典型者如上文提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 “承运人 ”),均应遵守本规定,该规定更指出所有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办理超限许可证,跨省运输需由省级部门核准。 
  对此,上述人士表态含糊不定。他表示,“理论上广汇车辆跨省运输且单量货车载重100吨左右属于超载,需向自治区路政局申请办理超限超重许可证,但是现实中并不需要”。他认为比如运输风机、机床等大型物品的车辆需办理超限许可证,而运输煤炭并不在此列,该人士亦反复强调,淖柳公路非省道国道而属广汇能源自建矿区道路,并不需要政府管理。此前在中国网能源频道就此事采访哈密路政当局也得到了同样答复。就此部委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便成为了理论上的规定。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6月17日,记者按广汇能源证券部工作人员要求将采访问题发至其指定邮箱,并确认其收到邮件后迄今未见回复。 
  不可否认的是,广汇能源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追逐利润是其自然属性。 
  远在淖柳公路通车之时,国内多家券商机构对其改善广汇能源煤炭外运能力报以希望。当时最大胆的机构也仅认为,在这条公路上单车一趟运量在40吨左右,没人能想到载重100吨的重卡能在这条公路上呼啸至今。 
  相差一倍的运力到底会给这家上市公司的利润带来何种影响?投资淖柳公路的成本回收周期是否在影响广汇能源的运营思路?中国网能源频道后续报道将对此做出解读。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