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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海关首创内销“集中申报”创新模式

2013-7-30 9:02:00 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7月27上午, 东莞海关作客我台广播栏目《阳光热线》,就进一步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提高通关效率,以及严厉打击走私等问题作出回应。东莞海关表示,资信良好的企业都可以适用“集中申报”模式,享受“先内销后征税”的政策。   资信良好企业可“集中申报” 先内销后征税 
  据了解,东莞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占了全国的3.5%,加工贸易业务量占了全国的近10%。东莞海关推出了内销“集中申报”、“三方联网”等一系列创新模式。其中,在全国首创的内销“集中申报”模式成效十分显著,据海关调查,现在进行内销的企业中,采取集中申报的已占总数的九成左右。 
  “集中申报”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内销集中申报是指,经海关批准的企业,向海关集中一次办理保税货物内销手续,实行“先内销后征税”,打破传统“先征税后内销” 模式,这样就可以提高企业应对市场的速度,减少流动资金压力。在今年6月举行的加博会期间,这一模式更是大受企业欢迎。内销集中申报已经成为一项常态的优惠措施,而且适用范围也有所扩大。 
  东莞海关保税物流监管科科长陈燕来:“内销集中申报就是除了C类、D类企业以外,还有资信良好的企业都可以申报,适用条件是联网监管企业可以直接享受内销集中申报,非联网监管企业 那些资信良好的A类或B类企业,在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的企业,也可以适用内销集中申报的政策。” 
  举报走私最高奖励10万元 
  此外,海关作为查缉走私的主管部门,海关缉私警察已成为国家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力军。2012年,驻莞海关查获刑事案件49宗,执行逮捕47人;查获行政案件3478宗。海关方面鼓励企业或者知情市民对走私行为进行举报。 
  东莞海关缉私分局查私三科科长钟志强:“对举报走私行为的有功人员,根据最后查获案件的罚没收入的10%以内,发放奖励金,但最高不超过10万块钱,对于那些没收的货物、物品,要进行销毁的,或捐赠给政府其他的监管机构的,发放3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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