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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代收保管快递 应不应收费

2014-5-4 11:07:00 来源:番禺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随着网络购物日渐兴起。由小区物管代收快递已成常事,番禺某小区自2009年以来一直由物管代并保管收业主快递,此前物管也未向业主收取过任何保管费用。但近日该小区业主冯先生向记者透露:“昨天到值班室取件时,值班人员要求我缴纳10元的保管费。”冯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也应该包括快递的保管这一项,并且业主们已每月按时交纳管理费,物业公司不应再额外收取费用。

  业内人士称,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下称合同)中会明确规定物业服务的内容,如果仅限于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等的维护、管理事项,不包括代收、保管快递件,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也不含保管费,当业主需要委托物业值班室代其收取快递件时,就要与物业公司就这一问题行达成保管协议。对快递件的保管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冯先生自2009年入住小区以来,一直由物管处代收保管快递,物管也未向其收取过任何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该事实说明双方已达成了一个无偿保管合同,在之前未约定收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突然提出收费,这违背了双方长期的服务条例,当双方意见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时,可以认定保管是无偿的,冯先生无需缴纳保管费。

  业内人士提醒,随着越来越多业主网上购物,物管处代收、保管快递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付出了人力、物力和一定的时间,还可能承担业主快递丢失的风险。向业主收取一定的保管费也有其合情之处,但事先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例与业主进行协商,就提供额外服务收费的问题双方达成意见一致,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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