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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2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8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49号公告,2005年第81号公告,2006年第65号公告、第68号公告和2007年第86号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实施期限为5年。(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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