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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集装箱专用码头等可由省级政府核准

2016-10-10 14:24:00 来源:港口圈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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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释放市场活力;决定简化外资企业等审批管理,营造扩大开放的更好环境;通过《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会议指出,在前两次精简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核准项目,是贯彻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扩大合理有效投资。会议决定,根据这几年经验,可将国家规划范围内有明确标准的投资项目核准权下放。一是对集装箱专用码头、内河航运航电枢纽、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可下放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规划、准入标准等核准。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铁路、桥梁、隧道等由其自行决策。研究加大社会领域向民间投资开放。二是对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得新增产能,原则上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技术、安全等准入,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严格审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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