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邮政局近期研究起草《
快递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为《意见稿》)。《意见稿》列出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
其中,企业严重失信行为主要有: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单次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因企业自身原因单次造成快件丢失、损毁5000件以上的;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因违法行为被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因服务质量或者安全等问题1年内因不同事件被国家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省、市(地)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1年内因不同事件被省级、地市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的等等。
而从业人员贩卖、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或者使用寄递服务信息累计500条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年度信用评定得分为零分,直接列为失信个人。
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有: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违法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侵吞代收货款、侵占公司财物涉案金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贩卖、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或者使用寄递服务信息累计500条以上的;一年内被用户有效申诉15次以上并被确认有责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3次以上的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