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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僵尸企业”当防范 “借尸还魂”

2017-3-29 14:39:31 来源: 编辑: 关注度:
摘要: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明确,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 ...

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明确,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

所谓“僵尸企业”,指的是那些没有生产经济效益或者无“生命”体征,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僵尸企业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在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家都曾有过甚至现在依然存在这种现象,如何对待和处理“僵尸企业”,体现着一个国家对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度。
虽然“僵尸企业”成因各异,或产能过剩,或缺乏技术,或盈不及亏,但都有一个特性,即绑架经济,影响发展,在造成政府的帮扶资金大量流失的同时,也严重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使市场价格游离于市场价值规律之外,造成不良的市场竞争氛围,让竞争力强的企业无法获得合理利润,阻碍了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甚至会释放消极的政策信号,那就是鼓励企业浪费资源、盲目投资、盲目并购、盲目扩张以及盲目决策的行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市场氛围。
处置“僵尸企业”,早已形成共识。早在2015年,李克强总理就曾指出,要“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随后,各级纷纷响应,出台了相关细则整治“僵尸企业”,一些地方还不乏相应的创新举措。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抓紧制定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总体方案,协调出台扶持措施,引导“僵尸企业”平稳退出,积极推进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可见,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处置一开始就是目标明确、态度坚决的。
然而,一些地方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陷入了产业转型的阵痛期,一些粗放型、高耗型、污染性的产业“树大根深”,经济发展方式长期转而不变,再加上,一些地方执政者考虑到清理会直接带来税收减少、就业压力上升、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尤其大量职工安置更是沉重负担。为规避“连环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包括银行往往对苟且偷生的“僵尸企业”采取默许放任的态度,甚至会提供各种支持,有保护“僵尸企业”的嫌疑。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僵尸企业”就难以被割舍掉,不能得到彻底而有效的治理,甚至有“借尸还魂”的可能。
破解“僵尸企业”难题,考验着责任担当,检验着勇气智慧。为此,各级政府在处置“僵尸企业”问题的态度必须明确,必须坚硬,不能含糊,不能迟疑,要破立并举,克服改革“阵痛”,大力解放思想,敢于啃硬骨头,建立起从根源上防范“僵尸企业”再生的市场环境,妥善处理好员工就业转岗等难题,加快推进“僵尸企业”的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以换来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从而激发企业的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激活市场经济一池春水,使“僵尸企业”的处置清理做到有据可依、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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