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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天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船运公司APL Co Pte Ltd由公司代表出庭应讯,暂时无需答辩。法官在庭上宣布将案件延至下月6日,与负责驾驶货船的中国船长潘学军被控“违反进出口条例”的案件,一并转至区域法院审理。潘学军准以5万港元(约合8960新元)保释外出。
控状指出,APL和潘学军涉嫌于去年11月23日在香港没有根据或按照香港署长所发出的进口许可证,输入列于海运提单上的九辆为军用而特别设计或改装的地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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