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政策法规

工信部等7 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8-3-22 9:44:05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物流天下 关注度:
摘要: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
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由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而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办法》指出,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为此,电池生产企业要与车企协同,按照国家标准对所生产的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除此之外,车企应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并在汽车用户手册中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
目前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使用寿命普遍在5年左右,自2015年新能源汽车爆发以来,我国即将迎来大规模的动力蓄电池报废期,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2018年~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的规模。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是一份责任,更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机遇,随着《办法》的出炉,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将更加完善。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