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urwell.com.cn/投保时间
(一) 出口业务:
由于出口保险需要船名及开航日期,故很多人之投保时间往往在货物上船(机)取得提单后,银行押汇前投保。如此做法,虽较为方便,却需要冒风险;假设若在投保手续未完成前,承载货物之船(机)已开航,且不幸遭逢意外事故,其所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必负责的,被保险人势必因此自己承担该笔损失。因此,为谨慎起见,保险最好在向船(航空)公司签订S/O (Shipping Order)并办理报关事宜时,同时办妥保险手续,若一时资料不全或不能确定,可先将要保书送交保险人要求暂保,随后再将资料补全。
(二) 进口业务:
鉴于银行作业上之要求,客户投保总是在开状之前开状之时同时办理,只要货物不在开状之前即有先行装船之事情即可。
惟如有依D/A或D/P付款条件交易者,往往等到要办理投保时货物已经在运输途中,随时可能遭到各种危险,更应注意务必在装船前办妥保险,因为保单签订前所发生之任何毁损或灭失,保险人不负赔偿之责任。
五、费率厘订
货物运输保险费率之厘订、是参考下列各项要责来订定的:
(1) 货品的种类及性质。
(2) 货品的包装方式。
(3) 运送工具 (如海运、空运、陆运等)。
(4) 装载方式 (货柜、平板柜、开顶柜等)。
(5) 运送航程 (如是否包含内陆的陆运、河运、转船等)。
(6) 季节 (如东北季风、气候温差等)。
(7) 港口的设施、操作人员的素质。
(8) 被保险人以往之损失记录。
六、货主应如何减轻货物损害
(一) 出 口
(1) 以整柜方式交运货物,通常由托运人自行装柜,装货时应特别注意:
1. 货柜的情况 – 货柜本身是否有凹损、裂缝,柜门是否紧闭,货柜内部是否清洁
、干燥,以及前用以固定之钉钩是否清楚。
2. 货物的包装 – 货物虽装置于柜内,但仍须适切包装以防潮、防挤压,并便于拆柜后之搬运。
3. 货柜之装载 – 货物必须妥善堆放,其原则不外乎货物不得装载超过货柜之载重限制,重货在下,轻货在上,重量须分配平均,易因彼此接触而造成污染之货物须分开摆置等,但最重要的是,货柜内之空隙须确实填补,以避免吊卸及运输时,造成柜内货物互撞而损坏,同时,无法包装之货物应确实固定好。
4. 货柜之封铅 – 装柜后将柜门紧闭,加锁并封铅,同时记录封铅号码。
(2) 以并柜方式交运之货物,则须明确指示揽货人或报关行将货物详细资料及应注意事
项通知货柜站或运送人,以利装柜。
(二) 进 口
(1) 将卸货港之特殊状况事先告知托运人,以便托运人采取适当之因应措施。
(2) 选择优良之运输工具,并应尽速交付装运文件,以便及早办理提货手续。
(3) 迅速提领货物,以免容易遭受偷窃及损害。
(4) 发现货物有损害时,应即设法防阻,以免继续恶化与扩大,如重新打包、整修或提供备用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