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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通成本问题的几点认识

2008-10-9 1:2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一、流通成本的内涵与外延
    要界定流通成本的内涵与外延,首先需要明确流通的内涵与外延。流通是一个国内外歧义很多的概念,相应地,对流通成本也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与划分。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流通成本概念与流通费用概念基本相同,而20世纪90年代以前,成本概念还不流行,主要是使用“流通费用”的称谓。
(一)马克思主义的流通费用理论与应用
    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流通是与生产相对应的过程、阶段与领域,它是社会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运动过程中的基本环节,由此流通费用则是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运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消耗的货币表现。马克思将流通费用按其经济性质分为两类:一是生产性流通费用,二是纯粹流通费用。生产性流通费用是与商品使用价值在流通领域中的运动有关的费用,包括运输费、保管费、包装和加工等。这些流通费用是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所付出的劳动的货币表现。纯粹流通费用是指纯粹为商品买卖活动而支出的费用,包括簿记费、商业人员工资、资金使用费等。这部分费用是属于商品形态变换和实现商品价值有关的非生产性劳动,虽不会增大商品的价值,但是为社会所必要,其货币支出形成纯粹流通费用,从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中得到补偿。马克思关于流通、流通费用的理论观点曾经为前苏联、中国等国家采用,但实际上,流通领域中继续生产的过程与实现商品价值的过程有机地交织着,因而生产性流通费用和纯粹流通费用也是融合在一起,不可能完全分割开来,而是作用统一的流通费用而出现。自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直到80年代,我国贸易经济教科书和实际的流通费用测算基本上是引进和使用前苏联的一套体系。一份1940年苏联国营贸易和合作社贸易的资料表明了当时流通费用的科目划分:运费、工资和社会保险提成、房屋设备和家具维护费、商品的整理、分类和包装费及包装物费、商品损失、利息支出、其他流通费用。
    马克思关于流通费用结构、流通费用效用的理论和分析方法至今仍是我们认识这一问题的基础,但也需要根据100多年以来变化了的世界经济特别是流通领域的现实创新和丰富发展马克思的流通费用理论。
(二)西方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
    西方经济学中没有流通成本这一概念,与此大致对应、联系紧密的是“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西方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一些经济学家把整个经济分为生产部门和交易部门,交易部门(transaction sector)大致对应于“流通业”。这里的流通是大流通,银行、保险业都包含在这一部门内,是一种将全社会的资本周转和资金运动包括在内的流通。由交易部门引出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对交易成本不同角度的研究而形成的交易成本理论,构成了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新古典学派”认为交易成本是市场经济交换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成本,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而引起,是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运输费用,佣金,谈判所花费的时间,各种税收等等。于尔格·尼汉斯对交易成本作了较为详细描述,指出交易成本与生产成本一样,是对异质的各种投入品聚合所需费用的一种统称,并指出交易成本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交易者之间必须相互寻找交易伙伴,传达交易信息,签订契约;咨询律师;转移所有权;强制执行合同等等。杨小凯把交易成本分为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其中,外生交易费用是指交易双方在决策前就知道其水平的交易费用,它包括运输费用、贮藏商品腐化造成的费用,交货不及时造成的费用,执行交易时的各种费用,甚至税收等。内生交易费用指交易水平在决策的交互作用发生后才能得到的,它由交易次数与每一个交易的费用之积决定。
     新制度经济学派则从人类制度的角度来阐释交易成本,这一学派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又译为交易费用)等同于制度成本(institutional cost)。诺斯指出交易成本是执行交易功能的资源耗费;维纳区分了经济交易成本与政治交易成本;张五常则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归纳了交易成本,指出它“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产权、没有交易、没有任何一种经济组织的鲁滨逊·克鲁索经济中的成本”,这里的交易成本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总之包括“一切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也可以把交易成本视为“看得见的手”的成本。张五常进一步分析交易成本产生的原因是人们理性的无知或缺乏信息,以及人们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普遍存在。按这种交易成本的定义,沃利斯(J.Wallis)和诺斯在考察1870-1970年间的美国经济时发现,交易成本的总和占GDP的比例由开始时的约25%增加到100年后的45%,而在当今美国和世界上其它高收入国家,这一比例已超过50%。张五常更估测香港的交易成本至小占其GDP的80%。
    很明显,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交易成本的定义非常宽泛,与下面将要界定的流通成本的内涵与外延相去甚远,但仍然对我们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层面上探讨流通成本问题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三)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国际贸易组织实际使用的流通成本概念
    这些国家和组织使用的相关概念包括distribution、transaction、logistics、supply chain等等。distribution可译为分销或流通,是指生产制成品自生产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20世纪50年代以前欧美的流通成本(distribution cost)研究主要是进行微观的企业层面上的资产损益分析,而迄今为止,我国绝大多数流通企业实行的仍然是这种流通成本分析、核算方式,即会计核算体系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自从物流(logistics)从理论到实践得到重视以后,流通成本这一问题在欧美其实几乎等同于物流成本问题了。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供应链逐渐成为物流问题的重心,降低流通成本是供应链管理(SCM)的核心任务和目标。供应链包括与物品的流动和转换相联结的一切活动,从原材料阶段直到终端用户,一般从托载着物流、信息流的“产品”和贯穿于供应链条的“关系”两方面考察。原料和信息在供应链上上下流动,供应链管理注重总的物流成本(从原材料到最终产成品的费用)与用户服务水平之间的关系,为此要把供应链各个企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供应链整体的力量。
    供应链背景下的成本分析要考虑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一般分为直接成本、作业成本和交易成本(注意这里的交易成本和上面提到的经济学家视野中的交易成本的内涵和外延大不相同)。直接成本由某单一产品之生产引起,包括原材料、劳动力和机器;作业成本(activity-based costs,通常简称为ABC)主要由不能与产品直接相联的活动引起,由行政性的活动引起,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和将产品运送给顾客,这些成本产生于企业的组织结构。交易成本包括所有处置信息的活动,以及与供应商和顾客的沟通与联系。
    这种比较科学和先进的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目前在欧美相对普及,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则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甚至流通产业非常发达的日本亦如此。日本的消费品交易价格普遍采取“建值制度”,即以货到付款为条件,物流费用包含在交易价格中,这种制度一般不能明确流通----物流的相关成本。为了提高物流成本的透明度,实现流通-----物流成本的可视化,日本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倡导企业在设定交易价格时,将商品原则与物流服务的相关费用分离,采用ABC和ABM(Activity Based Management)方法计算成本,进行成本管理。在国际供应链管理方面,为了减轻企业的流通成本,努力实现国内流通体系与国际流通体系间的无障碍连接。
    在宏观物流成本上,欧美国家一般是把社会物流总成本划分为运输成本、保管成本和管理成本三部分。美国的宏观物流成本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存货持有成本,包括仓储成本、残损、人力费用及保险和税收费用,占压资金利息;二是运输成本;三是物流行政管理费用,由专家按一个固定比例,倍数以存货持有成本和运输成本的总和得出,包括订单处理及IT成本、市场预测、计划制定及相关财务人员发生的管理费用。欧洲的宏观物流成本核算并没有把管理费用单列,而是将其分散在仓储和包装、搬运等各个方面。日本则由每年公布的就业统计和库存统计等各种数据来推算出总体物流费用,具体核算时,则分为运送费、保管费、物流管理费。
(四)如前所述,我国长期以来对流通费用的界定是以马克思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采用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即主要通过两个主要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别反映的是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计算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收入及费用成本。但正如一些学者认为的那样,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只是企业流通或物流成本的一部分显性成本。另一类隐性成本,如库存降价处理,库存呆滞产品、回程空载、产品损耗、退货、缺货损失等,都未计入。国外的作业成本法等与物流现代化和供应链管理有关的方式方法在我国尚未得到应用。至于宏观流通成本或物流成本的测算则比较混乱。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成本课题研究组的核算体系中,采用国际通行的方法,也将宏观物流成本分为运输、保管和管理成本三部分。
    根据我国流通业发展的历史、现状,结合我国现阶段流通成本测算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现行的流通及物流成本界定及测算的方式、方法,我们认为当前我国的流通和流通成本应作如下界定。
    流通是指在实体经济范畴内,由商品流通直接引起或由商品流通派生并直接为其服务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总和或总称。商流是指在实体经济中,由商品所有权转移引起的所有商务交易活动;物流是指在实体经济中,由商品实体空间位移所引起的所有经济活动;资金流是指在实体经济中,由商流和物流所引起的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信息流是在实体经济中,由商流、物流和资金流引起的相关信息的交互运动。
    流通成本是流通主体为了完成产品由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进行的资源总投入,表现为在不同流通阶段(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或在不同流通内容(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上的费用支出总和。从外延上看,流通成本既包括流通主体的内部经营管理成本,又涵盖该流通主体与其它流通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以及同样需要支付的税收、工商管理费等外部性成本,具体的流通成本结构参见下表。需要指出的是,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与信息流虽然很重要且有相对独立性,但归根结底,它们是从属于商流与物流的,是商品流通的辅助手段,是工具类的“用”而非实质性的“体”,因而在流通成本分析与测算中应将这方面的费用分摊和附着于商流与物流之中。
二、降低流通成本,构建规范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
(一)对与流通成本有关的几个因素的认识
    1、流通渠道和流通环节。流通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转移路径,流通环节则是构成商品流通过程和商品流通渠道的基本要素,它体现了流通过程中相邻经营主体之间的纵向交换联系,一个个行使流通职能的经营主体构成一个个纵向联系的流通环节。
    流通渠道和流通环节是决定商品流通成本和效率高低的重要因素。尽管通常认为“多渠道、少环节”是降低流通成本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流通领域所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流通经济过程极其复杂,事实上不能简单地以“多渠道、少环节”为优化渠道的原则,不能一味地追求渠道的“多”和环节的“少”,不能一味地追求增大规模,而应是规模和数量适度,结构合理。
    2、流通时间。这里的流通时间指商品实体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所需要的时间,包括在途时间、整理加工时间、待售时间等。以时间消灭空间,尽可能地缩短流通时间是降低流通成本的重要途径。
    3、如何看待降低流通成本。“流通是有成本的,如果流通的成本太高,把本来双方可以得到的利益吃掉了,这笔交换就做不成了。所以降低流通成本对于帮助交换获利至关重要”。流通成本是评估一个企业经营好坏、赢利能力和竞争实力高低的核心指标,是考察一个国家和地区流通设施和市场环境优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下的重要尺度。世界各国都很注重降低流通成本。日本平成13年(2001年)制定的“新综合物流施政大纲”明确规定实行综合的物流政策,到平成17年实现“降低成本、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平成17年这一目标基本实现,日本的物流成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比美国的水平略低。在此基础上,日本又制定了2005年-2009年综合物流施政大纲,提出建立高速的、顺畅的、成本低廉的国际、国内一体化的物流体系。
    但需要指出的是,流通成本是流通过程中正常和必需的投入与支出。流通成本节约、降低的目标是尽可能提高流通效率和交换收益,而不是也不可能是使成本本身等于零或近于零。这应是一种投入产出的比例关系,而不是一种绝对值的加减关系。流通成本作为人类流通领域的必要劳动,有其自身的必要劳动补偿规律。
(二)降低流通成本的几点对策建议
    从前面的分析中看出,流通成本按其属性可以分为外部成本、内部经营成本,而影响这两类成本高低的因素一是社会环境性的,如法律政策原因、流通秩序和市场建设问题、基础设施投入问题,二是技术标准性的,如设备、储藏保鲜技术、信息网络手段等,三是流通企业自身方面的,如内部人工、经营费用的控制、管理。因此,降低流通成本也应从这几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分工协作,追踪流通的全过程,寻找降低流通成本的空间和路径,加快提高我国流通企业和流通产业的效率、效益。
    对于主管流通的商务部门来讲,在降低流通成本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构建规范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从而大大降低共性和外部性的交易成本,这是我国流通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首先要树立“大流通、大市场”的观念,打破地区和行业壁垒,形成真正统一的全国市场。例如在我国流通企业目前的成本构成中,运输成本是主要的成本之一,这些年运输成本特别是公路运输成本奇高的直接原因除了燃油价格上涨以外,就是收费关卡多、收费高,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概莫能外,一省甚至一县多次交费的现象很普遍,据统计这些关卡费(路桥费)高达全部运输成本的40%。除了关卡直接收费构成流通成本的一部分,还有关卡交费排队时间、等待检查时间等等,也造成不可估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连同关卡设置的投入、关卡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其实都构成了总的流通成本。一些到农村开超市的流通企业的配送半径很小,很多就限制在50公里以内,就是因为超过了这一距离,配送成本就大大提高。这种为了地方、部门和小集团的利益而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妨碍我国“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形成的现实确实到了应高度关注、尽早解决的时候了。不解决这一问题,物流一体化、统一大市场只能是一句空话,降低流通成本也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是规范流通主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加快建立商业诚信体系。流通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流通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包括谈判、签约、诉讼、预防、监督、惩戒等行为直接引起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威廉姆森则是把由交易困难、在交易中接受不利交易条件和交易不成造成的损失都视为交易成本,认为交易成本都是由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机会主义是研究交易成本的核心概念。机会主义的存在,使得交易各方对谈判过程中契约的达成要求更高的条件:更严格的商检标准、检验机构、索赔条款、抵押标准。深究起来,这些交易成本大部分与社会信用水平有关。体制完善、法规健全、信用良好的市场体系,流通主体支付的交易成本就低;反之,市场秩序混乱,欺诈盛行的市场,交易成本就会扭曲上升。据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的统计,每年都会发生若干起果蔬运输车途中被阻截,人、车、货物就地蒸发的所谓“越货事件”,直接损失十几万、几十万元,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和流通成本的抬高更是不可估量的,而由于调查取证、诉讼等交易成本过高,这些事件发生后往往不了了之。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也在《流通生财》一文中举了一个非常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他说在公路边上,常常可以看到利用回程空驶的卡车寻求装过货物的广告,但是真正能利用上的并不多,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足够的信用保证。因此要想尽快改变我国流通成本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的状况,必须将营造规范的市场环境,提高流通中的信用水平放在重要的位置。
    另一个紧要的问题是改进我国流通数据统计工作,强化流通成本核算分析。数据统计分析是准确判断流通产业发展状况,提出下一步发展目标和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的基础。要参照国际标准并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一套科学、适用的流通产业数据统计体系;建立全国流通企业信息数据库,追踪其经营状况;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化的成本核算体系,详细分析成本结构,强化成本控制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商品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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