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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

2008-11-2 1:4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从6月1日起,重庆高速公路将实行货车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后,正常装载车辆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除了常规的0.08元/吨公里这个基本费率外,重庆还根据不同的货车车型,制定了不同的计重收费优惠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多轴大型货车,将得到更多的优惠。 

具体标准 

1、未超限车:

20吨(含)以下货车,按基本费率计费。 

超过20吨不足40吨的货车,所装货物中20吨(含)这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以上到40吨(含)这部分,按线性逐步递减收费标准,

最低标准为基本费率的50%,也就是0.04元/吨公里。 

核载超过40吨的货车,2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以上到40吨(含)这部分,按线性逐步递减收费标准到50%,40吨以

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费。 

2、超限车: 

车货总重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判定标准30%以内的车辆,按正常装载货车的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判定标准30%至10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线性递增至4倍所确定的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判定标准30%以内(含)的部分,按正常装载部分的

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30%至100%(含)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线性递增至4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

判定标准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部门特别提醒,按规定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超限30%以上的部分,也得按普通货车超载的标准加收通行费。 


年票车超限超30%要缴费 

缴纳了主城路桥年票的货车,行驶在内环高速路上,如超载该怎么计费?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解释,这些货车如是正常装载,且通行在年票范围的高速公路内,免费通行。如超限30%(含)以内,也可免费

通行。但是,超限超过30%,那么超过30%那部分,需按提高后的标准,计重收取通行费。 

市交委官员特别强调,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计算超载部分的通行费,超载部分货物都必须卸载。并且,要接受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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