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设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2008-11-5 10:3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南沙保税港区日前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这是继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后,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内第9个保税港区,也是广州南拓战略的又一重大突破。根据批复,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准设立,将进一步增强广州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完善广州港的功能并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促进广东省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推进珠江三角洲乃至泛珠三角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