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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崎渔港港章》施行

2008-11-5 10:3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1月1日起,《厦门高崎渔港港章》正式实施,渔港将免费为渔业船舶和小型船舶提供避风服务。 
  高崎渔港系厦门市最大的、各项配套设施最齐全的国家级中心渔港,全称为“厦门高崎闽台中心渔港”。根据《厦门高崎渔港港章》规定,11月1日起,船舶防台风期间进渔港避风不收取费用,不过台风警报解除24小时以后仍未离港的,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高崎渔港内将禁止从事捕捞、养殖、游泳及水上娱乐活动。与此同时,港内也将禁止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压舱水、洗舱水和其它污水等有害物质。根据规定,沙石、泥土、瓦砾等建筑垃圾和杂物及船上生活垃圾等将不得倒入港区水域,同时禁止在港池内弃置废旧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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