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工型企业保税物流初探
2008-2-2 3:2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东莞加工型企业保税物流初探
东莞现已成为全球制造业的主要投资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以外销为主,同时兼顾中国国内市场,这些企业采用的加工形式多数为保税形式,对于这类企业我们称之为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的进出口额占东莞整个进出口额的80%以上,加工贸易企业的物流运作也就成为东莞实际物流运作中的重要课题,到底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物流都有些什么内容呢?
这是一个内容非常丰富的课题,在这里我们只有通过一些简单分析来描述一个轮廓。
第一方面,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物流包括哪些内容?粗略来讲,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物流包括有关务、储运、保税物流策划与管理三方面的内容,其最核心的内容是保税物流策划与管理。所谓保税物流策划与管理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实际物流运作中需要结合国家关于保税料件或成品的管理政策而制订的企业实行的物流运营模式的策划修改与实施管理;关务是指实际进行的海关备案、手册管理、报关报备、核销、转厂、进出口等海关事务,储运是指实际货物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工作,这三方面必须相辅相成,缺少任何一样,企业的保税物流都无从谈起,或者实现不了企业的物流功能,或者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要想自己的保税物流顺畅,首先应该完成好自己的保税物流策划与管理,最好是聘请长期合作的保税物流策划与管理服务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然后再根据专业的策划完善关务与储运工作。那么保税物流策划与管理服务公司到哪里去寻找呢?这样的公司主要有这样几种:1、各地区专业的外经发展公司;2、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机构;3、专业的保税物流服务公司,比如3PL,4PL公司;4、保税区的专业物流服务公司。
第二方面,目前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物流形式有哪些?实际中的加工贸易企业保税物流形式是相当丰富的,这里我们只说明一些基本的运作模式,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几种模式共同使用。
第一种基本模式“两头在外模式”。即生产所用原材料全部海外采购,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海外。
第二种基本模式“两头在内模式”。即生产所用原材料全部在国内其他加工贸易企业处采购,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给国内的其他加工贸易企业。
第三种基本模式“保税内销模式”。即生产所用原材料全部海外采购,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中国国内。
第四种基本模式“非保外销模式”。即生产所用原材料全部中国国内采购,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海外。
第五种基本模式“委托加工模式”。这种模式又包含“接受委托模式”和“委外加工模式”两种,所谓“接受委托模式”就是接受其他企业的生产所用原材料并生产的产品全部返回给该企业的模式,所谓“委外加工模式”就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产品并提供全部原材料的模式。
以上这五种模式是加工贸易企业的基本保税物流模式,由于篇幅有限,不可能非常详细叙述模式内容,企业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将几种模式结合使用从而形成个性化的保税物流模式。
第三方面,目前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物流主要的政策规定是相当丰富的,主要来源于海关总署、国家经贸部、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委员会,内容涉及项目管理、进出口管理、外汇管理、税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相关的资料相当广泛,在这里无法列举,只能根据需要通过网络或当地外经办来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本人也推荐一本书,邵祥林,王玉梁编写的《未来国际贸易的主流──加工贸易理论、实务与法规》. 本书对加工贸易的相关政策与实际运作有较为清晰的阐述,是近年来一本不可多得的关于加工贸易的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