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系列报道??快递电脑丢失 该谁负责?
2008-3-6 0:1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导语】广告回来,精彩继续。“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我们《18点新闻》从今日开始推出315维权系列报道。如今走在大街上,快递员身影随处可见,快速服务为我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不过,快递物品被丢失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消费者追讨损失就相当困难。做电子生意的赵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正文】做电子产品生意的赵女士,在去年7月通过“中通”速递公司,快递一台售价11500元的手提电脑至苏州,未料电脑一去无踪。赵女士说是这间快递公司熟客,当时只交了50元快递费,并没有交费作“保值”。如今过万元的电脑丢失,赵女士想追讨损失相当困难。
【同期声】赵女士:他们态度恶劣,说叫我签一张单给他,然后给两千元意思一下,我怎么可能接受,来找他们,他们还说要打我。
【正文】追讨无门的赵女士,向罗湖区工商局和消委会投诉,今天执法人员来到速递公司协调处理事件,不过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现场更加一度发生激烈争执。
【同期声】(现场声)
【正文】速递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速递单背面的“契约条款”,顾客不交费要求“保值”,不可能赔偿全部损失。
【同期声】速递公司负责人:我们会处理,但不可能全部赔她……
【同期声】杨剑昌:那是国营邮政,你们是私营的,不符合,只按工商、消费……最后要交给工商处理,不行就交给法院。
【正文】近年来快捷便利的速递服务,越来越受到市民欢迎,由于入行门槛低、获利空间大,这个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深圳有大大小小的正规速递公司数百家,无牌无证“黑”速递公司更是无数。由于这个行业管理欠规范,消费者快递物品被丢失的事件时有发生,追讨损失更是困难重重。虽然深圳去年成立了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深圳办事处,负责监管快递市场。但是,目前沿用的《邮政法》属1986年颁布,显然不合时宜。有业人士分析指,要改变速递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还有赖于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