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解读
2008-7-25 11:3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本报记者 宋馥李
7月12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对于我国第一部规范快递服务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深受业内瞩目。7月24日,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徐建洲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就 “实施 《办法》,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作出了解读。
《办法》旨在规范市场
快递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近年来,国家对规范快递服务有一些规范性文件。2001年,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邮政局关于进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委托管理的通知 (国邮联[2001]629号),对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做了规定。
今年,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邮政局等七部局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活动整治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2008]14号),对为网上购物实行配送的快递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但这些文件,主要是规范快递某一方面的管理或某一业务种类。
2007年1月,邮政实行政企分开。国务院明确规定,由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 《办法》草案。并多次征求了有关企业、协会和部门的意见,草案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说,快递传递的是实物,犯罪分子还有可能通过它传递毒品、爆炸物、炭疽杆菌等。但这方面过去由于管理不善,还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所以依法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的任务十分迫切。
快递服务的四项特征
快递服务是新兴服务,尤其是依靠计算机能够跟踪查询的快递服务是新兴的。
快递市场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发展前景无限。据初步统计,现在我国的快递收入还不到GDP的0.3%,而按照发达国家的测算办法,一般邮政快递的总量应该是能够达到GDP的1%左右的,所以差距很大,也说明发展潜力很大。因此,建立这样一个规范的制度,对有序地发展快递业,有着重大的意义。
徐建洲解释了快递的四项特征:1.快递是具有通信性质的实物传递,无论信件还是包裹,都传达着寄件人的特定信息。2.与货物运输不同,快件要求单独封装和具有名址。3.快递除了运输环节,还包括收寄、分拣和投递环节,是上述四个环节的全过程服务。4.快递是门到门、桌到桌的精细化服务,能提供跟踪查询,迅速、准确、安全、方便是其服务宗旨。
正是基于上述特征, 《办法》将快递定义为 “快递是指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单独封装、具有名址的信件和包裹等物品,以及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照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这一定义,是与 《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定义一致的。
《办法》第二条规定,从事快递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徐建洲解释说,不管这个企业名字叫什么,名称里有没有快递这个词,只要他从事快递经营活动,都应该遵守这个办法。举个例子,现在物流这个词比较流行,很多注册成某某物流公司的企业都经营快递业务,这些公司名称里虽然没有快递字眼,但他经营快递业务,同样应遵守 《办法》,是根据行为来确定的。
现在,国家邮政局已经制定了标准格式合同范本,目前正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征求各方意见。
快递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尽快出台
在对快递从业人员准入方面,《办法》的规定只是原则性的要求。
徐建洲表示,快递企业如何对员工进行培训,国家邮政局会结合今后监管工作的实际,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出具体的要求。而快递业务员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将尽快出台。
投递员和警察是世界上非常特殊的两种职业,未经本人允许可以敲别人家门的只有从事这两种职业的人。警察是依据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敲别人家的门;其次就是投递员受他人委托可以敲别人家的门。在发达国家当中只有这么两种人可以随便敲别人家的门,其他人都是不允许的,可见这是非常特殊的工种,一定要进行培训。
突出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也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一旦发生快递方面的纠纷,消费者可以先向快递企业进行投诉,在投诉无效后,可以拨打当地的12305邮政业申诉电话,向当地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邮政管理部门接到相关的申诉后,可以进行调查。发现快递企业存在违反 《办法》的行为的,责令其整改,按照 《行政处罚法》的程序对其予以处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对快递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争议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工商管理部门也依法解决消费者投诉,依法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