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票与海关
2008-7-28 18:0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黄臻
公元1878年7月,《海关大龙邮票》在天津问世,这是中国第一套邮票的诞生,到今天恰逢130周年。中国近代邮政发祥于天津,源于旧中国海关邮务,这部史实在中国邮政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标志着创办“国家统一邮政”,变“官办官用”为“官办民用”;从此中国有了正式邮票;中国近代邮政制度也开始了运行。
1866年至1878年海关代办邮政时期
解读海关为什么创办邮政?要从我国古代周朝起源的“邮驿”说起,所谓古代“邮驿”可分为两类,其一是宫廷邮驿,系朝廷与地方衙门之间的“公折”传递,最高级别为“八百里加急”;其二是民间邮驿,有钱商贾雇人随途“捎信”。这两种古老的驿站邮递方式一直延续到第二次鸦片战争,随着两次鸦片战争的浩劫,我国千年的邮驿开始发生了新的变化,由于中国流动人口加大,社会上出现了“民信局”、“文报局”,系商人开设专门为商号传递信件的行业;与此同时,由于帝国主义略强在华势力的不断扩大,社会上又出现了“侨批局”、“客邮”等为海外服务的通信机构。在十九世纪,这种各路经营、各行其道的邮驿遍及中华大地。
清咸丰八年(185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天津条约》,其中第4款明确规定:“大英钦差大臣各随员等皆可任便往来,收发文件、行装箱囊,不得有人擅行启拆。由沿海无论何处皆可送交,专差同大清驿站差使一律保全照料”。此后,清政府被迫又与丹麦、西班牙、比利时、意大利、奥匈帝国及日本国签订了类似条约。由于清廷与各国签订的条约都具有最惠国待遇条款,即“一国有例,各条约国均有权援例”。由此,各国的“客邮”各居山头,独霸一方,形成了混乱的邮递格局。
清同治三年(1864年),海关总税务司署由上海迁至北京,总税务司署与各口岸海关间的通信,由海路运至天津,再雇佣旱班计酬脚夫传递京城。随之,外国领事馆的信函也“搭件并递”,但海关“代办邮递”因冬季天津封冻海河水路,每年只能办理9个月,每年12月至转年2月的信件只好另道由镇江口分递,即从镇江口转由总理衙门的各地“驿站”,由差役骑马传递京师,并逐步形成了海关管理各口有章,信件传递有序、按时递达的制度。同治五年(1866年),由于太平天国、捻军的原因,除海关一线传递的信件无恙外,其他线路难保安全,清廷无奈之下要求海关总税务司署担当外国领事馆信件传递重任,海关“代办邮政”的历史由此拉开了帷幕。
按照总税务司署的指令,天津、上海、镇江、牛庄(今营口)、烟台5个口岸分别设立了海关邮务处 (也称海关书信馆),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邮政机构,海关邮务机构在传递海关书信的同时,承担了朝廷及各国领事馆、外国机构信件代办事宜。值此12年以后的清光绪四年(1878年),海关“代办邮政”正式转入“试办邮政”。
1878年至1896年海关试办邮政时期
清光绪四年三月,总税务司赫德(英国人,旧海关最高权力者)经总理衙门授权指定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德国人,今称海关关长)在天津开始筹备试办邮政。德璀琳接到指令后急速办了3件事:在原有海关邮务机构的基础上,开办了我国第一家海关与商号合资的邮局——天津“华洋书信馆”,并开始收递民众信件,打破了中国几千年来 “官办官用”的规矩,开辟了“官办民用”的先河;同年五月一日,以津海关名义向社会公告了海关邮政的《资费表》,明确了海关邮递信件取费的统一价格,这是中国近代邮政史上著名的《海关邮政五一公告》;同年七月,由江海关(今上海海关)印制,津海关首发的中国第一套邮票——海关大龙邮票,成为我国在国际邮政史上一颗耀眼夺目的亮点。
光绪五年十一月初十 (1879年12月22日),总税务司署向全国各口岸海关颁布邮政第1号通令:“自1878年春令起,海关已在北方各口岸以及京师试办邮政,兹决定缵其余绪坚持不懈,且将此制度渐次推及其他口岸。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先生将担任邮政司,并以此职位规范各关书信馆之办事方法。故此,总局必须设于天津。日后,德璀琳先生就纯邮政事宜所下指令,当由你等予以执行。”
今天,坐落在天津市解放北路111号的一座欧式三层洋楼,是我国保留下来的惟一大清邮政官局,系当年津海关管理全国各口试办海关邮政的总局,曾挂匾上书:“海关拨驷达局”(英文邮局POST的译音)。这座文物建筑迄今有120多年的历史,作为中国近代邮政史上的具有非凡意义的历史见证,1996年3月20日,国家原邮电部发行了一套纪念中国邮政70周年的邮票,其中第一枚邮票就以这座建筑为图案,可见其在中国邮政史上的重要意义。海关试办邮政在这座建筑里将制度、人员、机构等日臻完善,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经光绪皇帝准奏成立“大清邮政官局”,海关“试办邮政”结束,正式转为“兼办大清邮政”。
1896年至1916年海关兼办邮政时期
海关试办邮政18年的成功业绩得到了中国民众、外国驻华机构的认可,总理衙门奏请光绪皇帝御批收回海关邮政权并成立 “大清邮政官局”。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日 (此日作为中国邮政的纪念日,每年的3月20日为中国邮政日)准奏 “依议”,核准向全国推广海关邮政,并成立 “大清邮政官局”,任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为首任总邮政司,各口海关邮政机构统一更名为 “大清邮政官局”。
由于海关人、财、物的雄厚势力,总理衙门同意暂由海关维持当时现状。在此期间,海关一方面继续把持大清邮政局,但另一方面也从机构、人员、房产等方面筹备前期移交事宜。
光绪三十七年 (1901年)天津、上海、汉口、福州、汕头、广州6个海关按月划拨给所在地大清邮政局关平银各一万两,总税务司署统计每年划拨总计为70余万两关平银。由此说明,当时的海关机构与大清邮政局实行了机构与财政上的分割管理。海关总税务司署于1911年5月30日颁布最后一道通令,即我国邮政史上重要的文献——《海关邮政1802号通令》: “兹将所辖大清邮政事宜移交邮传部奉上谕任命之邮政总办帛黎 (笔者注:英国人)先生。此为邮政发展历程中又一重要阶段,而本通令亦将为海关通令中署邮政编号之最后一份。”
清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海关结束了代办、试办、兼办三个阶段共50年的邮政历史,将邮政业务全盘移交给清政府设立的邮传部,海关连同人员、房产、设施一并转为国家统一邮政局,交接与过渡工作历时5年,至1916年邮政业务彻底脱离海关,正式形成了中国独立自主的邮政机构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