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核查
2008-8-18 11:5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天津海关加工贸易处李娜
保税核查不同于稽查,保税核查不同于缉私办案,那保税核查是什么?以往的文件中并没有对其确切定义,而2008年6月1日以后,保税加工企业和保税物流企业应该了解它,因为它以海关总署令的形式正式规定了下来。另外,它还有了 “身份证”——核查证。
什么叫保税核查?
保税核查,是指海关依法对监管期限内的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进行验核查证,检查监督保税加工企业、保税物流企业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保税业务经营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这里我们要注意,保税核查不仅针对保税货物,还包括经营企业的保税行为。
保税企业应该了解什么?
保税加工企业、保税物流企业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我们简称为被核查人。
应该了解:
1.2008年7月1日以后海关核查人员实施核查时会向被核查人出示海关核查证。 “核查证”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发,是海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核查职权的专门执法证件。 “核查证”形式为横式双面彩色防伪证卡。证卡正面上部印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英文字样;中部左侧为持证人员着海关春秋制服的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右侧基底为淡黄色海关徽志图案,上印有 “核查证”中英文字样及持证人员姓名、单位、证件编号等内容;下部印有 “海关保税核查人员持此证依法执行公务,请予协助”字样。证卡背面中央位置印有海关徽志图案,图案下方标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英文字样及持证人员注意事项。“核查证”编号由大写字母 “HG”及7位数字组成,7位数字与持证人员的海关胸牌编号相同。 “核查证”外套为横式黑色皮夹和带透明窗口的挂脖式牛皮卡套两种样式。以下就是核查证:
2.保税核查的范围。海关自保税加工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保税加工业务备案手续之日起至海关对保税加工手册核销结案之日止,或者自实施联网监管的保税加工企业电子底账核销周期起始之日起至其电子底账核销周期核销结束之日止,可以对保税加工货物以及相关的保税加工企业开展核查。海关自保税物流货物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日起至运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日止,可以对保税物流货物以及相关保税物流企业开展核查。海关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其经营期限结束之日止,可以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管理和经营情况开展核查。
3.海关核查人员开展核查时可以查阅、复制被核查人与保税业务有关的合同、发票、单据、账册、业务函电和其他有关资料 (以下简称账簿、单证);进入被核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保税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询问被核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及与保税业务有关系的情况。
4.海关核查结束时,核查人员应当填制 (海关保税核查工作记录》并签名。实地核查的, 《海关保税核查工作记录》还应当交由被核查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5.海关实施保税核查,发现被核查人存在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并填制 《保税核查处理通知书》书面告知被核查人:(一)责令补办相关手续;(二)责令限期改正;(三)责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担保。
6.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