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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理论构想与现实途径

2009-11-9 17:0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在蒙自设立综合保税区,是对蒙自区位优势、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的科学判断和大胆设想。这一目标一旦实现,必将极大改变滇南地区和云南省对外开放格局,为全州、全省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本文着重讨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对有关问题的认识和分析 
    (一)什么是综合保税区 
    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六种类型。而其中,综合保税区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之一,是国家对外开放的试验区和先行区。海关总署提出,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将逐步整合转型为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保税港区有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管理。综合保税区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所有功能政策。即: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综合保税区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等功能为主,以商品交易服务、投资融资保险等功能为辅,以法律、政务、进出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集、重要物资中转等功能。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综合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二)国内综合保税区建设情况 
    到目前为止,国内共有7个综合保税区,分别是: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6年12月,是中国第一个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8年3月;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8年7月,是我国首个空港型综合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8年12月,是我国首个在省会城市设立的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8年12月,是我国内陆边境第一个综合保税区,也是目前综合保税区中面积最大的一个;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9年4月,是我国目前陆地边境线上的第二个综合保税区,也是黑龙江省以及东北地区唯一的沿边陆路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9年8月。上述综合保税区的获批设立,引发了新一轮综合保区的申报热,全国各地都在争相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区已于今年2月向国务院上报了设立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的申报请示,预计不久将会获批。成都市也正在抓紧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并得到海关总署支持,预计年内即可获批。此外,深圳、杭州、长春、无锡、潍坊等城市,均在加紧开展设立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工作,全国各地形成竞相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的热潮,竞争十分激烈。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带来的机遇 
    2000年9月,第四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方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得到东盟有关国家的赞同。2001年11月,东盟首脑会议期间,中国和东盟10国宣布了将在未来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2年11月,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启动了自由贸易区的谈判。2004年年底,中国与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2007年双方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8月,双方签署了《投资协议》。随着自由贸易区货物、服务和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10年如期全面建成。双方绝大多数产品实现零关税成为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的标志。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无疑为我国拓展国际贸易空间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中国与东盟之间在资源、市场、出口商品结构上互补性强,东盟国家多出口自然资源,我国出口东盟国家的商品多为汽车、机械、电子、化工产品和服装等,这种产业间的互补,为双边贸易和相互投资提供了有利条件。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为中国和东盟商界创造无穷商机和广阔前景。云南由于与东盟国家有陆地接壤,将得到难得的发展机遇。红河州有三个边境县与越南接壤,有两个国家级一类口岸,这也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现实可能。 
    二、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基本构想 
    (一)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基础条件 
    我们把蒙自放在红河州、云南省,放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大背景、大格局中来考察,将会得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判断。 
    1、区位优势日益突出。中越两国陆地边界线长1347公里,在中越边境线上,中方有七个国家级陆地边境口岸(广西的东兴、凭祥、友谊关、水口,云南的金水河、河口、天保),以及多个国家二类口岸、边境通道和边民互市点。云南省有两州六县与越南北部四省接壤,其中红河州与越南边境线长达848公里,有河口、金水河两个国家一类口岸。随着昆河经济走廊的逐步形成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蒙自作为中国内地和东盟往来的必经陆上交通要道,区位优势将日益凸显。蒙自距越南首都河内不到500公里,距离越南海防港不到600公里,距离云南省会昆明不到300公里,正好处在昆河经济走廊的中心节点上,正逐步成为滇南交通枢纽和区域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发展前景广阔,在全省对外开放大格局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2、对外贸易市场广阔。红河州对外贸易在全省占重要地位,2007年,全州完成进出口总值12.14亿美元,同比增长72.1%。2008年,全州进出口总额达10.17亿美元,虽同比下降16%,但仍居全省进出口总额第二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州完成进出口总额2.8亿美元,同比下降38.5%,但目前河口口岸进出口货物量仍位居全省12个国家级口岸之首。红河州与越南资源、市场互补性强,经济外向度较高,进出口商品数量大。目前,河口-老街边境经济合作区,河口北山片区开发正在稳步推进,河口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红河州作为云南省进出口货物量最大的地区,对外贸易日益活跃,这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3、现代化立体交通网正在形成。当前,红河州特别是以个开蒙为中心的滇南地区交通快速发展。泛亚铁路东线从红河州境内穿过,蒙自将成为这一国际大通道上的交通枢纽和重要门户。今年以来,蒙新高速公路、中越红河大桥先后建成通车,随着蒙新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昆明到河口基本上实现公路高等级化。越南河内至老街高等级公路已开工建设,有望于2013年建成。随着蒙新、新河高速公路的通车,石蒙高速公路、蒙文高速公路、玉蒙铁路、蒙河铁路、蒙开支线铁路建设项目的推进,以及云桂铁路、师宗至弥勒至开远、建水至石屏至新平、蒙自至文山至砚山铁路建成后,将形成以蒙自、建水、弥勒为枢纽,河口为极点的现代铁路、公路网络。红河蒙自机场建成后,红河州最终将形成内联外通,面向国内和东南亚两个扇面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4、现代工业基础坚实。红河州是云南工业的发祥地之一,经过数十年发展,红河州已形成了冶金、化工、卷烟、建材、综合能源、生物资源加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成立于2003年7月的红河工业园区,经过6年的开发建设,已获得长足发展,现已有红钢、云锡集团、云南煤化集团、云天化集团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项目入驻园区。在全省重点扶持的10大企业集团中,已有7家大企业进入园区投资创业。通过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带动,园区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正在显现。2007年园区共完成工业总产值63.23亿元、同比增长39.9%,2008年达77.37亿元、同比增长24.1%。2004-2008年,园区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43.25亿元,年均增长39.56%。红河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创造了良好条件。 
    5、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省政府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现场办公会召开和州府回迁蒙自以来,滇南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发展势头迅猛,蒙自建成区面积已达27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50%以上,个开蒙城市群正向区域性大城市的目标迈进。随着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个开蒙经济圈正在形成,这里发展空间广阔,现代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将建设成为带动全州、辐射全省、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经济体。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和较高的城市化水平,将为蒙自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保税物流等业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理论分析 
    1、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重要意义。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是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两廊一圈"形成的需要,也是实施沿边开放战略,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有利于加强红河州与越南的合作、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推进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往来;有利于充分发挥蒙自独特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以个开蒙为中心的滇南地区、云南省乃至整个西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引导红河州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形成更大规模产业集聚;有利于红河州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更好地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国际物流配套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对外贸易加速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滇南地区形成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对于增强云南省特别是滇南地区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昆河经济带在促进中国与东盟相互开放、相互开拓市场中的作用,推进昆河经济走廊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总之,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无论对于蒙自、对于红河州,还是对于云南省,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战略意义,将为加快红河州、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2、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基本设想。在蒙自设立综合保税区,符合红河州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滇南中心城市建设规划。蒙自综合保税区拟建在红河工业园区内,规划面积9.37平方公里,由保税物流区和保税加工区组成,保税加工区6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进出口加工业务。保税物流区3.37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保税物流、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内外采购和分销配送等业务。综合保税区将以保税物流为重点,带动物流配送、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的发展,逐步形成昆河经济走廊、滇南越北地区、个开蒙经济圈保税物流企业的结算中心。除以上设计,还可将蒙自综合保税区划分为四个功能区,即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储区、保税物流区、商品展示区。各功能区的产业定位为:保税物流包括建筑建材、原材料、能源产品、化工产品、矿产资源及其他商品物流。保税仓储包括农产品、现代工业产品、旅游产品仓储等。出口加工包括电子信息产业、机电加工业、矿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其他有保税物流需求的加工业。商品展示包括高精尖冶金产品、特优农产品、化工产品、旅游产品及其他大宗产品展示等。 
    3、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目标定位。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将蒙自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高度便利化、高度开放的特殊经济区域,形成依托滇南中心城市、背靠昆明、辐射云南、面向东盟的现代物流和加工贸易运营示范区,成为云南乃至整个西南地区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平台,成为云南省重要的国际物流中心、国际采购中心、转口贸易中心和出口加工中心。 
    4、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建设模式。可参考借鉴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瑞丽姐告边境贸易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就如同凭祥综合保税区与越南谅山同登-谅山口岸经济区共同构成一个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姐告边境贸易区与缅甸的木姐口岸经济区共同构成一个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一样,我们同样可以把蒙自综合保税区、河口-老街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重要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优势叠加,将产生巨大的政策能量,促进滇南区域经济飞速发展。瑞丽市姐告边境贸易区,是我国唯一的"境内关外"试验区,所谓"境内关外",就是在我国境内,海关辟出一个专门区域,进出该区的货物就相当于进口和出口。区内可以免关税,免增值税,流通可以减免流通税,使企业可以不出国门,就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2000年,国家批准设立姐告边境贸易区实施"境内关外"特殊监管模式,短短几年后,面积仅有1.92平方公里的姐告边境贸易区,便发展成为中缅两国的陆地边境物流中心,姐告口岸也成为中国边境最大的陆路口岸之一,可见特殊优惠政策的巨大推动作用。 
    三、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现实途径 
    如何实现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目标?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清楚设立综合保税区应具备什么条件,走什么样的申报程序,分几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 
    2004年4月,海关总署与其他8部委联合发布了《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这一标准和程序同样适用于设立综合保税区。该文件对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作出如下规定:1、出口加工区原则上设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1个出口加工区。2、出口加工区要坚持以出口为导向,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国家级开发区,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1亿美元以上。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1个出口加工区。4、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超过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虽已设有出口加工区,根据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可经批准增设出口加工区。5、出口加工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东部各省(直辖市)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的;中部各省达到或超过2000万美元的;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出口加工区或扩大原有出口加工区的面积。6、出口加工区如申请扩大面积,须区内已摆满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发展用地已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不超过3平方公里。7、出口加工区须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此外,该文件还有其他规定。对照上述审批标准,尽管拟建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红河工业园区不属于国家级开发区,但红河州进出口贸易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2007年、2008年和今年上半年,全州进出口贸易总额分别达12.14亿美元、10.17亿美元、2.79亿美元,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远远超过规定标准。另外,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蒙自经济开发区,一直是国家、省同意保留的开发区,实际上与红河工业园区是可以合二为一的。因此,我们还是有希望争取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及国务院支持的。 
    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程序为:1、设立出口加工区或已设立出口加工区扩大面积,须符合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2、请示文件要说明: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工贸易发展及基础设施情况,设立出口加工区或扩大面积后是否有项目进入,所选址区域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用地总量及构成情况、工业用地效益情况等。同时还要附设立出口加工区或扩大面积的规划方案及选址、面积与四至范围以及做好设立出口加工区或扩区工作的承诺。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设立出口加工区的请示,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会签后报国务院审批。4、国务院审批同意后,由海关总署通知并指导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出口加工区的隔离设施和管理机构。出口加工区经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正式运作。 
    根据上述审批程序,申报综合保税区需经历这样几个阶段。一是理论研究,可行性论证。二是州政府向省政府上报申报材料。三是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请示。四是国务院批转各部委阅办。海关总署综合各部委意见形成《关于设立××保税区的请示》文件完成9部委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五是国务院批复请示。国务院研究同意后作出《关于同意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批复》,申报阶段工作全面完成。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即进入规划和建设方案实施阶段,综合保税区建成后,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对综合保税区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联合验收组将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颁发验收合格证书。至此,综合保税区建设才算真正完成,才能正式封关运作。 
    (二)目前申报蒙自综合保税区所做的前期工作 
    自河口海关提出在蒙自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提案以来,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于今年2月26日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扬为组长,副州长聂明为副组长,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蒙自、河口两县县长为成员的蒙自综合保税区协调领导小组。3月9日,州委书记刘一平,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扬,副州长聂明等与昆明海关关长张治洲就争取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相关事项进行会谈,双方就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必要性、共同做好保税区前期规划及申报工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共识。州商务部门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一道完成了《蒙自综合保税区项目建设研究书》,并与红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商定规划了9.37平方公里土地作为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用地。州级有关部门对蒙自综合保税区前期工作经费和投资概算进行了估算,蒙自综合保税区预计总投资达17亿元。 
    (三)申报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工作步骤和重点 
    设立综合保税区,是一项涉牵面广、论证复杂、程序繁多的系统工程。当前,全国各省市区都在提出设立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的申请,国家对此审批严格、环节复杂,难度可想而知。与目前正在申报综合保税区的东部发达地区大中城市相比,蒙自或者说红河州在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育程度、产业集聚度、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诸多方面,均无更多优势可言。因此,申报蒙自综合保税区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会更大,道路会更漫长,付出的努力会更艰辛。在当前各种海关特殊监管区申报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工作注定要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笔者认为,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工作步骤应该是:首先,请海关总署及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到蒙自调研,实地考察蒙自和红河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及区位优势、外贸环境等,取得海关总署及有关部委对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的明确支持。由昆明海关、省发改委等部门组成专门调研组到蒙自进行现场调研、选址分析,对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深入论证。其次,积极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蒙自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进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视野,促使省委、省政府下决心将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作为一项大事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组织省级有关部门与州县共同做好申报工作。第三,省州县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蒙自综合保税区规划方案研究,尽快完成《关于设立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关于设立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及时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评审后,与省政府《关于设立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的请示》等材料一并上报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第四,及时成立由省、州、县相关领导组成的蒙自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小组和省州县有关领导要前往北京向国务院领导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作专题汇报,争取各方支持。第五,做好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前期工作。在做好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和《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一期(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等的编制前期工作。 
    蒙自综合保税区要想获批设立,必须坚持不懈、紧盯不放。这方面,海口市为我们作出了榜样。为申报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省长罗保铭数次向国务院有关领导当面汇报,其他省级领导也通过各方式向国务院有关领导或有关部委负责人汇报沟通,海口市综合保税区申报小组30多次往返于北京海口之间,用9个月时间先后走访近百名各级别审批人员,最终获得国务院批准。要确保蒙自综合保税区申报成功,我们必须向海口学习,应积极主动促成省领导甚至主要领导亲赴北京,向国务院有关领导汇报,昆明海关和省级相关厅局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向对口的国家部委进行汇报沟通,争取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对设立蒙自综合保税区工作的支持,只有得到中央支持方可成功。 
    (四)蒙自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要做的工作 
    一要抓好建设规划的实施。蒙自综合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后,即进入规划实施阶段。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两年内,区内各项设施必须建成,接受海关总署等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检查验收。因此,要抓好《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和《云南蒙自综合保税区一期(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按期完成综合保税区建设任务,应成立有省州县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蒙自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抽调专职干部和技术队伍,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专门抓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工作。 
    二要加强综合保税区有关政策和运行管理的研究。要对国家的综合保税区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全面系统的学习研究,科学准确、熟练自如地理解把握综合保税区的政策界线,用足用活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的实质是特殊的经济政策,要发挥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关键在于对政策的深入解读和延伸拓展,全面科学地运用政策。因此,必须对综合保税区的政策进行深入系统研究。 
    三要抓好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综合保税区的运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涉及到管理学、营销学、人才学、国际贸易、企业策划等诸多知识领域,要高效管理蒙自综合保税区,必须有一支熟悉国际贸易政策、现代监管手段的外向型、高素质专业人才。要抓紧海关监管、综合保税区运作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当前,红河州在这方面的人才比较匮乏,人才培养需要一个周期,因此必须超前谋划和考虑。 
    四要抓好项目、资本的引进和吸纳。为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要成立蒙自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搭建融资平台,为综合保税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在按规划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的同时,要做好招商引资和保税区宣传推介工作,引进开发商和运营商,寻找和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和商家进驻综合保税区,推动蒙自综合保税区建设。由于只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企业方可进驻综合保税区,享受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非保税企业,不予进入综合保税区。因此,招商引资也只能引进那些符合条件的保税企业。 
    五要抓好产业规划和建设。当前,蒙自和全州的产业结构均不尽合理,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及发展水平都不高,产业支撑力不强,工业化水平仍然较低,工业企业科技含量不高,新工艺、新技术运用水平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产品研发能力弱。因此,我们要依托蒙自综合保税区建设,大力引进、培育和发展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制药、新材料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蒙自综合保税区建设,带动蒙自和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质增效。 
    蒙自综合保税区从可研申报、规划实施,到封关运作、园区监管等各个阶段,都应明确直接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由此确定管理组织班子。蒙自综合保税区应以州政府直接管理为宜,申报主体、规划实施主体、配合海关监管运作的主体,都应是州政府。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蒙自综合保税区一旦申报成功并如期建成和运作,必将成为红河州、云南省乃至大西南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腾飞的重要引擎。 
    以上思考和建议供各级领导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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