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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货物,东西丢了难赔付

2009-3-15 16:12: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事件回放

    今年1月6日,驻梅某部队现役军人吴先生将一款价值2358元的多普达S1手机,委托某快递公司梅州分公司的业务员潘某,用快递方式寄往深圳福田区华强广场。在办理快递手续时,吴先生觉得手机是贵重物品,提出欲办理保价手续。但潘某表示,该快递公司不能提供此项服务,而且吴先生在包装盒上也不能写明货物是手机,否则容易丢失。由于寄货心切,吴先生在没有认真查看相关条款的情况下,便交了10元快递费,让潘某帮他办理了快递手续。

    没想到过了两天,吴先生接到潘某来电:手机丢了!潘某表示,快递公司会给一些赔偿,但最多只能赔300元。吴先生气愤之下向工商部门投诉。面对工商人员的调解,快递公司表示,该公司首先把所有物品打包运送到广州中转站,中间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货物因此处于不安全状态;公司只收了物主10元钱的快递费,根本不可能理赔2000多元。经工商人员多次协调,吴先生最终也只获赔600元。

    ●消费盲区

    近日,记者来到梅城彬芳大道附近某国际快递公司,提出欲寄物品到广州。工作人员表示,邮费标准为1公斤以内12元,超出1公斤部分按每公斤1.5元计算,货物次日可送达目的地。当记者提出欲保价时,该快递公司明确表示,不受理保价手续。“东西要是没了,只能按邮费的3倍给予赔偿。”在嘉应东路的邮政快递营业点,工作人员则表示,消费者如果选择保价手续,则要加收保值价百分之一的费用。据调查,私人物流公司因邮费相对便宜、速度快捷,吸引了很大一部分消费者。然而,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我市物流市场尚不成熟,大部分私人物流公司缺乏成熟的运作机制。这些物流公司出于成本等各种原因考虑,大都不愿意提供保价服务;一旦消费者托运的物品遗失,物流公司往往仅按邮费的数倍金额给予赔偿,与托运物品的实际价值相距甚远。

    ●维权提醒

    一、邮寄贵重物品时,尽可能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大型物流企业,并为邮寄物品进行保价,以免物品遗失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二、到物流公司托运物品,签名时务必认真查看相关服务条款,并在单据上详细注明物品种类。一旦物品遗失,这些单据是充分维权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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