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改革试验面临的新挑战
2009-6-13 14:2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2005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国务院批准,2006年1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2005年—2007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3年行动计划》被正式批复;2006年6月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批准,2008年3月国务院原则同意《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2009年4月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遵循先行先试、由点到面、多点多极发展的改革试验路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被赋予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新发展模式和体制创新的历史使命。然而,津、沪、深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定位、重点、推进取向上存在较大差异。
一、沪、深、津的不同定位和内涵
上海“两个中心”的获批表明国家对上海定位进一步明确化和具体化,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对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两个中心在目标时间上完全重合,互促互进。“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提法是首次出现,这一提法在内涵和范围上远远高于对天津等城市的定位。
“两个中心”的定位是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一项国家战略,这使上海又一次走在了京、津、深等试图定位金融中心的城市之前。
国务院对深圳的定位是:“要争当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自主创新的领先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粤港澳合作的先导区、法治建设的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定位”。深圳综改将更加突出体制改革的突破,通过行政改革带动综合体制改革,以发挥好改革“试验田”作用。
深圳定位更多是根据其区位优势及发展经验,强调其“四个先行先试”: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对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
深圳正在推动全球性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的建设。深圳与香港的合作会更加密切,其中金融合作、海空港高端航运服务合作、商贸合作、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等方面将会有新的突破。
国务院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定位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其中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定位最为明确,突出了“北方”这一定位。这与目前天津航运物流等产业现状和地位相符。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对大连的定位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其定位不低于天津。
二、各种《方案》《意见》的主要差异
定位的使三个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存在主要任务的差异。
2005年浦东新区的中心任务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运行方式、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随后获批的《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2005年—2007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3年行动计划》主要涉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制、科技创新体制、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10个方面。
2009年4月《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了“两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并分别制定了两个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上海的定位当属最高,可拓展的发展空间也最大。
2009年5月《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核心是4个“先行先试”,主要涉及深化行政管理、经济体制、社会领域、自主创新机制、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体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机制等7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和深圳新定位和实施方案的获批是在金融危机逐渐加深的背景下出台的,这一战略举措更多地考虑了国际布局和全球战略,而不是平衡国内区域关系。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为了提升国际金融话语权及应对金融竞争。深圳有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与香港功能互补,合作发展,旨在形成全球性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三、新一轮金融中心之争
目前上海、北京、天津、深圳都试图定位于国际性金融中心或区域性金融中心,为此都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推出了一些举措。这隐涵着新一轮的金融中心之争。
上海是目前唯一由国务院定位的国际金融中心。热炒一时的港深共建“全球性金融中心”最终没有出现在相关文件中,取而代之的是“巩固和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的地位”,这是从国家总体经济安全出发的考虑和决定。但深圳依然获得了建立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授权,深圳自身的金融业发展已经非常发达,其创业板也已经准备开设。目前深圳金融业在全市GDP中的占比已达12.9%已经超越了上海,在深圳的基金机构总量、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总户数、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管理规模均具全国第一。深圳的对内优势加上香港的对外优势,即高度的国际化程度,专业金融从业人员水平、与国际接轨的相关法律保障,深港之间的有效合作等都将有助于其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
2008年5月北京市高调宣布定位“金融中心”,在其《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将北京建设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虽然天津缺乏全国性金融总部机构,但《总体方案》支持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OTC市场,逐步探索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产品上柜交易,加之自由贸易港区东疆保税港区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这有利于吸引全国性或地区性总部金融机构及有影响的企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从国家定位及创新拓展空间看,天津配套改革方案中科技、贸易和金融三项影响更大,特别是在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OTC市场、探索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产品上柜交易,这个先行政策最具很高的含金量,这将为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空间。
2009年2月在《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适时将重庆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这在一定程度上挑战天津在金融方面的先发优势。
金融中心的形成和确立最终取决于改革突破和市场选择。从发展基础、国家定位、发展潜力看上海有绝对优势,深圳后发优势明显。天津OTC市场建设等方面处于领跑位置,但若进展稍慢,领先优势就会逐渐缩小。天津应不失良机,加快谋划和构建与第三增长极相匹配的“金融第三极”。
(周立群: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薄文广: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