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1300元手机丢失 索赔竟然只赔5倍邮费
2009-6-14 17:08:00 来源:重庆晚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市民自述: 我是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的一名大三学生。6月2日,我通过圆通速递公司,给哈尔滨的一个朋友寄新手机,诺基亚6210,加上数据线、电池等,花了1300元,邮费是12元。可几天后朋友告诉我,没收到。
快递工作人员查了半天,说手机可能是寄丢了,差点把我气晕。我要求照价赔偿,可对方说我没保价,只能赔2倍邮费。我给他们经理打电话,经理表示按邮费的5倍,也就是60元赔偿,还说这是最高标准了。
狂晕!都这么赔的话,我也去开个快递公司算了,把几千块的手机拿到手,然后说丢了,赔你几十块,还不赚死了。
“他们劝我不保价”
昨日,记者在圆通公司网站的“快件追踪”一栏查询到,小周的包裹于6月6日晚到达哈尔滨,经过“下车扫描”和“拆包扫描”后,最后一栏显示“未送达”,原因为“问题件内网上报”。
小周得知手机寄丢后,曾上网搜索、发帖,想获得帮助。结果他发现,网上声讨快递的事早就不新鲜了:有人寄笔记本电脑,却收到两块木板;有人收一套玻璃杯,明明听到箱子里叮当作响,却要“先签字,后验货”,吃哑巴亏;有快递公司称“下雨天不送货”,被网友戏谑为“晴天快递”……用小周的话说,简直是“恶评如潮,罄竹难书”。
记者问小周,上千元的手机,为啥不保价?小周一听,更是火大。他说,当时自己要保价,钱都从包包头掏出来了,可工作人员劝他:“用不着,上万元的电脑我们都在寄,丢不了!”他一想有道理,就没再坚持,现在自己把肠子都悔青了。
“这个赔法有依据”
记者致电圆通速递重庆分公司。接线员查询货号单后告知:“外包装破损,包裹有明显被拆开的痕迹。”但她表示,在哪儿寄的就找谁,总公司管不了。
小周是通过学校内的圆通网点寄的,记者联系上该网点所属的南坪站点。一姓王的经理表示,没保价的包裹丢失后,按2倍邮资赔付,这是快递行业的通用标准,《中国邮政法》中也是这么规定的。
“赔付标准很公平”
记者随后连线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马处长。他称,根据现行的《中国邮政法》及《快递服务标准》,5倍邮资赔付,的确是最高标准,加上退还邮费,消费者最多只能获得6倍邮资的赔偿。
“上千元的货品丢了,只赔几十元,是否合情理?”记者问。
“并不是所有人寄的东西都这么贵。该标准在全社会范围来说,是公平的。”他举例说,特快寄丢一本10元的杂志,能获得50元的赔偿,“总有人占便宜,有人吃亏。”
“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是否合理?马处长肯定地说,只要包装完好,收件人就必须签收,因为“快递不对产品质量负责。”
马处长介绍,目前我市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快递公司有400多家,但真正在邮政管理局备案的,只有78家。由于门槛低、无明确的资金要求,两三个人就可以注册一家公司,“管理起来相当头痛。”
他称,新出台的《邮政法》将在10月1日正式执行,届时,开办快递公司的门槛将大大提高,市场有望进一步规范。
消费提醒》》
快递时要多长个心眼
记者随后联系上市消委投诉部。专门负责处理快递投诉的卢先生介绍,投诉基本集中在“物品损坏”和“物品被调换”两个方面。
他表示,快递行业“先签收后验货”的规定,让“签字”这一行为完全失去了意义;发货时不进行“二次确认”,消费者无法证明“我寄的就是这个东西”,哑巴吃黄连;赔付标准定得太低,让某些快递公司变得“死猪不怕开水烫”……
他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快递业务时,一定要多长个心眼,注意以下几点:
1.填写投递单时尽量详细,千万不要为图省事,直接在“物品”一栏打个钩,最好能具体到物品的名称、外形、重量等。
2.寄贵重物品时要保价,莫抱侥幸心理。
3.发现外包装破损,或重量明显和物品不符时,要坚持验货后再签收。若送货员拒绝,可直接向公司或消委投诉。
4.尽量选择大型速递物流公司,有时节约几块钱的运费,损失反而更大。
记者手记》》
“中午12点退房结账”、“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谢绝自带酒水”……当这些霸道的标签以高高在上、不容置疑的语气出现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通常,还披着“××法规”、“××法律”、“××条款”的外衣,消费者只能无奈、无语,然后选择当个“沉默的大多数”。
速递,其实是个很温情的行业,它在传递爱心、祝福、帮助的同时,还承载着万千寄件人的信任和承诺。新的《邮政法》实施在即,却仍未触及“赔付标准”等最为大众诟病、争论最集中的焦点,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霸王条款”何时被遏止,这不仅要依靠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更取决于相关部门在立法时是否做到更加公正、全面、透明。
除了快递行业,不少洗衣店也单方面制定了类似的“霸王条款”:如衣物在洗涤过程中损坏,洗衣店按洗涤费的10倍进行赔偿。一件上万元的皮衣,最后只获得几十元的赔偿,还无处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