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油耗告别“雾里看花”
2009-8-16 0:5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本报记者 李卫卫
“其实,在买车的时候,就知道厂家和销售人员说的理论油耗可信度并不高,但却怎么也没想到,它跟实际油耗的差距会这么大——百公里耗油整整差了3.5升。”新车买来还没高兴几天,赵先生就被它超出想像的 “大胃口”搞得烦心不已, “现在我是开也不是,不开也不是。开吧,油费开支太大,不开吧,我买车干吗?”
其实,像赵先生这样在油耗问题上 “中招”的车主并不少。 “其实说到底,就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什么时候汽车企业不能在油耗问题上‘自说自话’了,估计 ‘上当’的人就少了。”他深有感触地说。
而包括赵先生在内的众多汽车消费者对于汽车油耗 “透明化”的期望,从明年1月1日起将会变为现实。
8月6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 《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且,其标注的燃油消耗量,必须经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测定。
这也意味着,从明年开始,汽车的油耗不但再也没有机会 “犹抱琵琶半遮面”,而且也不再由汽车生产企业“自己说了算”。
油耗 “浮夸风”盛行
关于车辆的油耗问题,一直以来,业界一直有个 “痼疾”:汽车生产企业公布的理论油耗,同车辆的实际油耗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国家发改委曾对34家企业的409个车型做了相关检测。最终的测试数据让人大吃一惊:非但众多车型的“实际油耗”数据与厂家标榜的 “理论油耗”不符,而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车型在这两个数据上大相径庭。
而对于广大车主来说, “实际油耗数据”就像镜中月,水中花,只能看得到却永远得不到。虽则如此,但是因为除了这些被严重 “注水”的“实际油耗”,消费者再无别的权威数据可供参考,所以在买车的时候他们也只能无奈的将其作为主要的评断标准。这样一来,汽车企业和经销商也就更加有恃无恐。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油耗 “浮夸风”开始席卷车市。而车主屡屡 “被忽悠”也就成了司空见惯的事。
高悬的 “利刃”
面对这样的情况,社会各界关于汽车油耗公示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相关部门也试图在国内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油耗明示制度。先是国家发改委下达 “汽车燃料消耗量公示管理制度十一五实施规划项目”,接着国务院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 “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商要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测定并申报汽车燃料消耗量,新生产和进口汽车销售时必须在显著的位置粘贴燃料消耗量标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在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上的管理力度,工信部还委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制定了GB22757-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标识的内容、格式、粘贴和保持、燃料消耗量数据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但是该标准制定出来之后,虽然工信部也建议各厂家主动表明车型的油耗水平,但是由于缺乏强制执行力,所以汽车生产企业鲜有执行者。而本次 《管理规定》的公布,正是要改变GB22757-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贯彻执行难的情况。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该文件时也指出, 《管理规定》作为完善我国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施之后将向消费者提供汽车燃料消耗量消息,引导他们购买低油耗的节能汽车,同时也将敦促汽车生产企业研发、制造出更加节能的汽车。
对此,也有企业相关人士认为,在明年1月1日规定实施之后,汽车企业的油耗将有规矩可依——企业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 “不顾事实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可以说,这个规定将成为悬在生产企业头上的一柄 “利刃”,企业要想继续用燃油经济型的“噱头”作为吸引消费者的手段,就必须练好内功,提供出真正能够节能减排的产品。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更利于遏止 “理论油耗”的 “乱花渐欲迷人眼”,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