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与造船多层次合作渐成趋势
2009-9-18 4:1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朱丽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大型钢铁企业选择同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展开多层次合作,如船板的开发和供应、共同建设加工配送中心、参股造船基地等。钢铁和造船这两大产业的联盟,不仅可锁定钢厂的销售量和船厂的原料源,而且,通过参股等方式,钢铁企业也可以从造船企业的增长中获利。
目前,钢铁企业与船舶制造企业之间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签订船板供应协议,锁定供应量。如鞍钢与渤船等造船企业签订船板供应协议,每年供应钢材60万吨;中船重工有关船厂与首钢就钢材优惠供应问题签署长期合作协定等,这种方式既保证了钢厂的市场销量,也满足了船厂急剧增加的船板需求。
二是共建船用钢材配送中心。船板配送中心可把各船厂的订单优化组合,合并共性需求后再分别向钢厂订货。船板到货后,再根据船厂需求,平整下料、加工、焊接,制成大型构件、小型构件配售到各厂。这种加工配送中心是连接造船和钢铁两个行业的纽带,是兼顾钢厂和船厂双方利益的第三方,可达到生产组织优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和节约资源的目的。如济钢与威海船厂等合资组建了威海济钢船材公司,该项目年生产、配送船用钢材50万吨,既为济钢提供了稳定的售货管道,又为威海船厂的板材品质提供了保证,缩短了造船周期。
三是参与造船基地的建设。国防科工委曾明确表示,鼓励钢铁等上下游企业投资入股造船企业,建立更为紧密的战略联盟。数年前,宝钢就参与了中船集团上海外高桥造船基地的建设,拥有外高桥18.18%的股份。2007年3月,宝钢又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共同出资建设江南长兴造船基地,其中,中船集团占65%的股份,宝钢集团占35%的股份,该基地总投资超过100亿元,建成后具备年产450万吨的造船能力。
对于钢铁企业入股造船业,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推动上下游企业实现优质资产的整合。考虑到前几年船价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在这种形势下,钢铁企业通过参股,可分享造船企业的盈利增长,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作为关联度极高的两个行业,钢铁与造船建立产业联盟,将有助于建立价格和资源联合体,理顺供求关系。同时,两个行业还可以向前端延伸,建立技术联合体,从研发和规划阶段就密切合作。产业之间的合作将有助于改变当前企业分散且各自为战的局面,提高行业本身集成与共享程度,为“船-钢”两大产业完成由大到强的跨越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