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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公开航班审批标准

2010-10-2 10:2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新闻焦点:今年冬季和明年春季,中国民用航空局将向各地区民航管理局下放大部分的国内航线航班核准权限。
    9月27日,民航局公布了《关于印发2010/1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经营许可和航班评审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相关地区民航管理局将全面负责京、沪、穗三大城市四个机场之外的区内航线经营许可和核准管理。同时,适当增加省会城市机场与京、沪、穗三大城市机场间的航班量。不过,最挣钱的京、沪、穗大三角航线间的航班量并没有放开,还是处于严格控制中。
    民航局还进一步细化了各航空公司新进入航线和增加班次的管理,其要求:新进入已有其他公司经营航线的公司原则上每周最多安排14个航班,增加同一航线的班次量每周最多14班。
    对于注明开航日期起60日内未安排航班计划的,撤销航线经营许可核准和登记,且两年内不再受理该航线或相关航段的航线经营许可以及登记申请。 (喻春来)
    本报快评:最近一年,民航局一直比较重视航班时刻审批和管理方面的改进,特别是在民航业航权时刻审批方面的调查不断升级后,民航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航权审批制度的改革。这在《通知》中也有所体现。如,航空公司在获得新航线经营许可后,未按规定日期开航的;因公司自身原因上年同航季和上个航季航班计划执行率均不足50%的,给予了“由民航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撤/注销其航线经营许可”和“撤销‘国内航线经营许可核准书’,且两年内不再受理该航线或相关航段的航线经营许可申请”的处罚。
    而且《通知》是首次被相关管理机构首次详细公开审批标准,希望通过航线审批过程透明化和公开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管,尽可能避免寻租行为和腐败案件的发生。但是我国的航权和航班时刻还属稀缺资源,特别是在京、沪、穗等热点地区更是“僧多粥少”,很难避免寻租行为的发生。加强监管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改变国内军用空域和民用空域构成比例不合理的现状,增加民用空域比重。这才是治本之策。(隋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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