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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邮政业标准 需打通“任”“督”二脉

2010-1-17 0:4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廖沙青竹
    邮政业在2009年出台了几个新的标准,今后还将有一系列标准出台,而如何落实这些标准,是需要业内人士细加思考的。
    标准很重要,但是标准又不同于法规,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邮政业有一个标准化委员会,按说落实邮政业标准应是这个委员会的职责。可现实的情况是,标准化委员会的履职并没有完全到位,大部分精力放在出台新标准上,对落实工作缺失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怎么办?我们不可能让已经出台的标准束之高阁,那样的话对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有着太多的不良影响。我们应出台一个,就落实一个,持之以恒地推进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向前迈进。
两手都要抓
    重要的是打通“任”、“督”二脉,就像金庸小说里说描绘的那样。但“任”脉在哪?“督”脉又在哪?笔者想像的是,“任”、“督”两脉就像平时所说的“左”、“右”两手,所谓“两手抓”,一手软,一手硬。
    “一手软”比较好办,无非是我们经常说到的“引领”两字,“引领”的办法当然是多种多样。难度在“一手硬”,如何才能“硬”得起来。
    还是要回到标准化委员会这个机构上来。首先,省级以下要有这样一个组织,专门负责各项标准的落实,组织好各项达标工作。实在无法建立这样的机构,也应当有一些认证中介机构,能权威地对达标与否作出认证。其次,要放大达标或认证的效果,让达标或认证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执业的一种程序、一种制度,凡没有通过达标或认证的企业,要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些后果。其三,要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经常性地公布已达标或认证的企业和非达标或认证的企业,拉大两者之间的从业地位,引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其四,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把达标或认证情况链接到行业的日常管理之中,并尽可能上升到相关法律、法规层次。其五,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调控手段,充分发挥相关协会的作用,施以考核、评比、整改等有效的奖惩措施。
    以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为例,这样重要的一个标准如果落实不下去,对公民的通信权益是一个很大的影响。修订后的《邮政法》把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作为立法基础之一,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邮政法》总则第一条的第一句就提出“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明确提及“邮政普遍服务”的条文17个,提及32次,涉及邮政普遍服务内容的条文更是达到60余条,建立健全了邮政普遍服务制度。
    按照新《邮政法》的规定,信件寄送、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10千克以内的包裹和邮政汇兑业务,都属于公众应该享受的邮政普遍服务范围。邮政企业是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惟一承担者,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贯彻执行新《邮政法》对普遍服务相关规定的迫切要求。《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服务规范,从用邮安全、邮政设施、营业时间、邮件传递时限、投递深度、赔偿等多个方面细化了新《邮政法》的相关条款,明确用户的权益和企业的义务。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城市城区、城乡接合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地区等,在尽可能缩小差距的基础上,分别设置了不同的服务标准,形成面向全国城乡所有地区、所有人群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体系,以保证各地用户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行业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好在新《邮政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这使得《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确保标准的贯彻施行,国家邮政局提出的是五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标准的学习、宣贯,针对邮政管理人员、邮政企业、邮政特邀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开展学习宣贯工作;二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普遍服务终端能力建设,推动地方立法,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争取更多的支持政策;三是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依法对邮政企业贯彻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四是按照《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办法》和《邮政企业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行政审批办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五是以标准为依据,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激发自觉性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激发邮政企业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自觉性,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强化管理、保证质量、规范服务,巩固和提升普遍服务水平。
    其实,很多标准的贯彻落实都关乎于企业的自觉性,这也是落实邮政业标准的一个最大问题、共性问题、难点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两条,一是约束,二是激励。正反两方面双向推动,通过利益纽带构建一套传导机制,让达标企业获利,非达标企业受损。《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就是如此,如果能够把标准的执行与邮政普遍服务投入和补偿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事情也许就会好办很多。多元化必不可少,但企业终究只是企业,经济的手段可能比行政、法律的手段更为管用。运用经济手段,变政府“要我达标”为企业“我要达标”,是为上策。一定要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通过利益杠杆调控达标进程。
    邮政普遍服务的投入和补偿,可以采取责任制、承诺制等办法,一方面按照邮政普遍服务的发展规划统筹投放,另一方面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落实捆绑在一起,往积极要求达标的地区和企业倾斜,形成投放促达标的局面。
    总的来说,落实邮政业标准,要考虑的事情很多,非本文论述能尽,权当抛砖引玉,期盼业内同仁共研。
    廖沙青竹,本名曾军山。现任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曾任湖南省邮政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国家邮政局快递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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