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被指遗失寄件 回应称责任明晰也不赔偿
2010-12-18 10: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一件快递,从石岐发出28件衣物,到达目的地却只剩下13件,直接造成近千元的经济损失。本月初,郭先生遭遇了这一寄件纠纷,至今未收到快递公司的协商反馈电话。 过半物件离奇“失踪”
家住石岐镇的郭先生在淘宝网经营了一家童装服饰店,平时经常与快递公司打交道。11月25日,在接到一个订单后,郭先生照常到位于石岐镇的中通速递公司寄件。按客户订单数量,当时他给青岛的客户寄去了28件童装。对经常往快递公司发货的郭先生来说,这本应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直到28日一个从青岛打过来的电话,才让郭先生惊觉大事不妙。
据郭先生回忆,当时青岛客户声称快递已经收到,但在签收之前,她发现衣服数量远远不够。拆包检查时,该客户发现少了15件童装。因此,对方将情况通知郭先生、确认情况后,随即签收了剩下的13件童装。
而在11月25日的快递单中,“计件”一栏清楚明白写着“28件”。
快递公司拒绝赔付损失
得知消息的郭先生随即联系了中通快递石岐公司,对方答复“查清楚再作回复”。12月1日,郭先生接到中通方面的电话,据他回忆,对方当时表示拒绝赔付丢失货件造成的损失,并称“即使责任清楚(明晰)也不能赔。”
“我客户签收前就已经提醒了送货员,你们怎么可以如此不负责任?”面对中通客服的态度,郭先生难以接受。几番争议之后,对方答复说“就算赔,我们也只能按重量算,赔款控制在200元以内。”
按订货价算,郭先生所丢失的货件计价达1000多元。“难道就没有其他更合理的赔付方式吗?”郭先生表示,用磅秤来计算15件全新衣物的损失,“这非常不合理。”
赔付协商石沉大海
据郭先生反映,自12月1日中通快递对其包裹短少事件“明确”表态后,再无收到进一步的协商电话。近期忙于在外出差的郭先生无暇兼顾协商及跟进,此后该事便“像石沉大海一样”。“甚至连那‘200元’以内的赔款我也没见过。”郭先生无奈说道。
●回应
记者通过中通快递公司的投诉热线联系到了中通速递中山石岐公司相关负责人。据一名负责跟进此事的工作人员回应,目前,郭先生包裹短少一事正处于处理阶段,进一步事态发展,则“有待总部的通知”。
当记者问及速递公司何时能够就此事回复当事人时,该工作人员称,问题需“按公司程序来办”,中通快递石岐公司称大概需要30天左右时间对此事进行答复。
而对于记者提出的12月1日答复当事人时,是否提出赔偿金额“在200元以内”协商方案的问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赔偿额“得看总部的调查结果”。
●律师说法
一般情况下,对投递过程中产生的遗失、破坏、磨损等问题,应当依据委托人和快递公司之间的合同/协议细则为准;在委托人参加货件保价的情况下,则以保价条款为准。该案例中的委托人通过取证,证明委托投递物件的数量和售价,如未进行保价,则按合同细则也就是快递单的赔偿条例进行。
建议收件人在确认货物出现破损、缺失等情况下,若仍要接受签收,最好在签收单上注明破损、遗失情况,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