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空运资讯

航空公司国际航线免征营业税

2010-5-13 1:0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隋秀勇
    5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该份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起,对我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所谓国际运输是指,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以及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通知》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也就是说,从事国际客货运输的企业,在国际航线获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
    业内人士分析,上述文件主要用意是,以免征营业税的方式支持国内航企发展国际客货运输,进而降低旅客出入境和货物进出口的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航企被减免的税收一部分将转化为企业的利润,另一部分则为其降低客货运价格提供了空间。
    对于正在向国际市场进军的本土航空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国航在 《通知》发布当晚就发布公告称,以公司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 (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21%(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本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5.49亿元。按此方法计算,此项政策将使南航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1.13亿元。东航的这一数字为1.71亿元。
    在金融危机的期间,为帮助航空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政府也采取了一些财政方面的政策。2008年底,民航局宣布免收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上半年的民航建设基金,总共返还航空公司累计40亿元。2009年初,财政部又发布通知,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又为航空公司节省约25亿元成本。实施时限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相比于航空公司一年的收入和成本,此次国际航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数额并不大,对航空公司的业绩提升作用有限。要想提高国际航线的竞争力,还有待于航空公司自身网络和服务的加强。
    而曾多次呼吁为航空公司减负的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则认为,较高的税收负担使得国内航空企业难以与外航平等竞争。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