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市消协联合反对快递不让验货先签收陋习
2010-9-12 3:1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新闻线索: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广州、北京、上海等21个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明确反对快递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潜规则。
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这一标准明确了快递物品“先验收,后签字”的操作程序。然而,事实如何呢?对于许多公司来讲,一纸空文罢了。笔者随机拨通5家快递公司的服务热线,当被询问收货能否“先验货,后签字”时,除了一家国际快递公司外,4家快递服务人员皆称,规定是“先签字,后验货”,如果外包装完好,即完成了送达义务,物品损毁,不能负责。
记者点评: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 “先签字,后验货”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国家邮政局也明文规定此做法不合理。但许多快递企业并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笔者认为,一方面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具法律效应;另一方面是个别快递公司为了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
正当个别快递企业有侍无恐之时,21个城市消协联合起来与之对抗,这对个别 “得瑟”惯了的快递企业无疑是迎头一棒。消协主动联合站出来为消费者作主,消费者维权胜利的把握也就加大了。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在消协主动出击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并保证举报渠道通畅、惩罚制度严格;有此陋习的快递企业,更要对此引起反思,只图眼前一时利益,不顾长远发展终将无法立足于市场。 (张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