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签费”这面镜子
2011-10-29 5:5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 隋秀勇
近日,有媒体报道,目前国航、南航、深航已经开始对经济舱全价机票有条件地收取“改签费”。收费比例最低是全价票款的5%。航空公司对收费原因解释是,为了避免旅客过于随意改签机票,为了避免座位浪费。“主要是在免费的情况下,全价票恶意改签比较严重。”在航空业经营成本攀升的巨大压力下,必须精打细算提高航班收益水平。
在笔者看来,航空公司收取改签费确有其合理性一面,但也不乏值得商確之处。从收费的合理性方面看,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合同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否则属于无效的。目前从法律上看,找不到支持航空公司擅自收取改签费的法律依据。
对于恶意改签之说,目前的确有不少改签的状况。改签原因大致分两类:一是有些旅客,特别是商务旅客,由于商业活动时间的变更;二是交通拥堵无法准时乘机。改签大多是乘客不得已为之,何来“恶意改签”。
对于避免座位浪费之说,国内航班平均上座率已经达到80%左右。与此同时,机票超售引发的旅客投诉也节节攀升。为此,民航局敦促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尽快制定航班超售服务条款以及赔偿标准。然而,国航、南航、东航未向旅客公开超售处理细则。
事实上,收取改签费只是航空公司诸多收费项目的冰山一角。诸如退票费用、燃油附加费调整、行李超重收费等。航空公司自行确定霸王条款的背后,是在赚得盆满钵溢 (今年上半年航空公司的利润高达127亿元)的境况下,但仍对顾客苛刻收费,更显航空公司服务意识的淡薄。目前,铁老大都降低退票收费标准,而航空公司却反其道而行之。起飞前2小时内改签就要收费,但是涉及到航空延误给予旅客赔偿,却是4小时“起步”。
航空公司要追求经济效益,但不应该 “想方设法”在顾客身上 “揩油”。作为人民航空,应该在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运营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树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