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西瓜赔芝麻”成行规
2011-3-12 17:5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快递的包裹在途中神秘丢失,而消费者没有选择保价,最后只能按照运费的3—5倍赔偿。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发展,由此引发的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的纠纷层出不穷。那么,快递包裹到底该不该保价?不保价只能按运费来赔偿吗?昨日,记者对沈城多家快递公司进行了调查。
邮丢880元的衣服却只赔40元
-
年前,沈阳市民张小姐远在广州的亲属,通过快递公司为其邮寄了件价值880元的女装,可是出了正月,衣服还未收到。于是,张小姐和广州的亲属分头寻找,最后被告知包裹失踪。由于张小姐的亲属当初未选择保价,他们只能赔偿相当于两倍运费的现金,也就是40元。
“如果每件商品快递时都保价,那无形中又会增加额外的开支。”在淘宝上开网店的王小姐对记者说,像她这样经营网店的业主,发货时通常都不会选择保价服务。
不保价只按运费赔成“行规”
记者咨询了申通、顺丰等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快递时如果不为商品保价,一旦货物丢失,只能按照运费的3—5倍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可由发件人和当地的快递网店协商解决,而这是快递行业约定俗成的赔偿“行规”。
业内人士介绍说,快递公司的保价服务收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快递公司保价,另外一种则是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快递公司保价的收费标准为货款估价的千分之三,万一丢失或损坏也由快递公司按照保价金额赔偿。而保险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收费比例同样为估价的千分之三,如有丢失或损坏也按保价金额由保险公司赔偿。
不过,也有个别的民营快递公司自行收取货款的3%,并没有再向保险公司投保,而是变成自己的另一项营业性收入。有的快递公司还提出了200元的“免赔”,也就是说,邮寄价值1000元的包裹,如果包裹丢失,即使客户已经保价,也只能获赔800元。
丢失货物应按价赔偿
沈阳市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李利威律师表示,保价条款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保险,是快递公司自身认定的一个赔偿标准。由于某些货品的价值无法准确评估,所以对这些货品的保价标准也存在盲点。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快递公司购买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同时确定一个基础的保障金额。
李律师认为,安全地将快件送达收件人,是快递公司应该履行的最基本义务,消法中明确规定,当消费者付费用后,经营者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如果财产在邮寄过程中造成丢失、损坏,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寄物品的价值,快递公司就应按物品实际价值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