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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停收或停投快件

2011-3-27 14:1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新闻线索: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国家邮政局日前公布《关于做好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规定,各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停止经营(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未投递的快件,不得擅自停收或停投快件。否则,邮政管理部门将根据《邮政法》规定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罚。
    记者点评:快递企业擅自停收或停投快件已广受消费者诟病。特别是在春节等长假期间,一边是消费者对快递需求的迅猛增长,一边则是快递企业挂出 “免战牌”停收或停投快件。快递的免战态度让消费者和商家都着急上火。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春节期间,国家邮政局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快递企业春节期间不得擅自停收或停投快件,但效果并不显著。此次,国家邮政局出台针对性 《意见》,快递企业再不遵守可能面临严惩,相信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笔者认为,管理部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应切实考虑快递企业的生存现状,比如能否建立快递价格的弹性机制,旺季时给予快递公司和快递员更多的物质激励?能否给快递公司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培育出更多有实力的快递企业? (张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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