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潜规则”多 消费者权益难保障
2011-3-6 23:1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签了单后拆开,发现货物有损坏怎么办?物品在快递过程中遗失如何赔偿?承诺了送货上门结果快件被扔在保安室,说三天到货结果一个多星期也不见快递踪影……”随着网络购物数量的大幅增长,人们越来越频繁地接触快递物流业。快递物流业发展之迅速,以至于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机制的建立明显滞后,缺乏一个
相应的手段来规范快递行业的经营行为,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纠纷。昨日(5),记者就南昌快递物流业进行一番调查后发现,一些隐性的“潜规则”正逐渐被行业默许,渐变成消费者习以为常的“明规则”。
投诉:一个多月丢了两件货
“才一个多月,先后投递的两件货都被物流公司弄丢了。”昨日,市民杜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12月8日和今年1月14日,他先后在洪城大市场的昌盛物流公司托运两件货到抚州,但客户纷纷致电称好久都没收到货。杜先生到昌盛物流一打听,原来托运公司把他的货全弄丢了。昌盛物流给杜先生的答复是,两件货确实找不到了,但只肯给货价的70%作为赔偿。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昌盛物流公司。该公司万经理表示,公司确实把杜先生托运的两件货弄丢了,但由于杜先生没有投保,他们只能赔偿杜先生货价的70%。万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开了十多年,未投保的物品如果丢失都是这么赔偿的。“我发的货利润还不到一成,按他的赔偿我就要损失好几百元,面对这些行业‘潜规则’,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杜先生说道。
调查:五大“潜规则”让快递业逃责
“潜规则”一:先签字后验货逃避责任
刘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朋友快递一座水晶钟给他,收货时想打开看一下,但快递员称还要赶往下一个地方,叫他先签单,回去慢慢拆看。刘先生也觉得不好意思让别人等太久,签完字就带着东西回了家。回家拆开一看,居然发现钟面的玻璃碎成了两半。刘先生找到快递公司理论,该公司称:“谁知道东西是不是拿回家后弄碎的?”这答复让刘先生哭笑不得。
记者就此询问了南昌多家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快递员一般都是执行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
“潜规则”二:邮寄贵重物品被偷梁换柱
1月20日,在象山南路上班的陈女士接到快递公司电话,说她的包裹已送到单位。由于陈女士当时不在单位,包裹由保安代为签收。后来陈女士看到,包裹内的手机并不是她网购的那部价值2000多元的HTC手机,而是一部便宜的国产手机。事后她找到快递公司反映此事,快递公司却一口咬定给陈女士送的是她网购的HTC手机,且她也同意了由保安代收,并称手机被偷梁换柱她应该责问保安。
“潜规则”三:物品丢失只赔三倍邮资
如果邮寄的是比较贵重的物品,在快递过程中丢失或者损坏,消费者能得到多少赔偿?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申通、顺丰等多家快递公司,大多数快递公司表示可以提供保价服务,也就是邮寄人需要多交千分之五的费用,如果快件丢失则能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快递没有投保,属于快递公司责任范围的视事情轻重给予补偿,一般按邮资三倍计算,最高不超过邮资的五倍,也就是说,赔偿标准不但没有统一,而且赔付款往往与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相差很大。
物品丢失,凭啥只按邮资三倍赔?业内人士表示,快递行业现行三倍赔偿的规定,不仅无法律法规支持,而且与《消法》相悖。对于未保价快件的损失赔偿问题,应按照消费者要求,修理物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
“潜规则”四:投保保丢不保损
“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投保竟然保丢不保损。”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在托运笔记本电脑时投保了1000元的保价费,但收到电脑时,发现笔记本电脑外壳出现了磨损,随后他找到快递公司理赔,但快递公司却告诉他,虽然他投了保,但公司规定投保了的只保丢不保损,并称业内都是这么规定的。
周先生认为这很不公平,而且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快递服务行业邮政管理标准》,对快递邮件的丢失、损坏的赔偿都有明确规定,所谓“保丢不保损”是明显违规的。
“潜规则”五:“黑速递”遇投诉就“蒸发”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快递公司为降低成本,会在非主营地区寻找合作伙伴代理自己的快递业务,即所谓“转包”或“分包”的加盟方式,一些快递公司因为利益纠纷经常“易主”,往往出现小快递公司人去楼空的现象。
另外,像一些只有一间办公室、两张桌子的不具备快递资质的“黑速递”,遇到执法时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和执法队玩“游击战”。当出现责任纠纷或投诉时,“黑速递”便马上“蒸发”,音讯全无,消费者的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障。
部门回应:快递业尚无有效监管
省邮政管理局:快递行业监管尚属盲区
记者4日从江西省邮政管理局了解到,除邮政以外,江西省有20多个品牌快递企业,企业分支机构有500多家,从业人员5500余人。江西省受理经营快递业务许可申请150多家。
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还没有一条法律法规的条文是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而只有推荐性的标准,邮政部门也只能进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还需要快递企业自我规范。
市物流行业协会: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有知情权
针对先签字后验货的“潜规则”,南昌市物流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收件人到底是应该先签字后验货还是先验货再签字,不过,收件人购买商品时有知情权,不管商品包装与否,都有权利对商品进行验货。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坚持先验货再签单时,快递公司不能有异议。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南昌快递公司都推出了“保价”或者“保险”服务,即缴纳一定额度的费用,一旦出现物品丢失等问题,快递公司必须原价赔偿,并退回邮费。
市工商局:一年100多起快递投诉
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郭波告诉记者,目前,南昌市快递公司多达四五百家。近几年来,快递行业由于缺少监管,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此外,物品一旦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消费者往往索赔难。根据12315指挥中心统计,南昌去年共受理100多起快递投诉,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遗失、破损、延误、理赔难已成为民营快递行业四大问题。
消协提醒:贵重物品最好投保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快递公司没有与保险公司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就按“业内行规”来处理,即使消费者主动投保时,很多快递公司反而劝消费者没必要投保,以逃避责任,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市物流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递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向快递公司说“不”,并及时向工商部门维权。市民在选择快递公司进行投递时,一定要查看其相关资质,最好选择知名快递公司,并主动购买保价,保证物品在投递过程中出现问题有理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