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加快政府采购地方立法步伐
2011-4-24 14:3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新闻线索:据浙江省此前召开的“制定《浙江省实施 〈政府采购法〉办法》座谈会”的消息,2011年该省将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地方性立法工作。“当前政府采购地方立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毋庸置疑。”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督察员、省直律师协会秘书长贺宝健认为,随着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进程的稳步推进,浙江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办法》,避免因立法滞后给政府采购执行带来困惑。作为法律专家,贺宝健建议,《办法》的覆盖面要广,尤其要考虑到加入《政府采购协议》 (GPA)后国外供应商的参与。同时,他建议地方立法涉及的规定尽可能细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记者点评:近年来,关于地方政府 “奢华采购”的事件层出不穷,影响极其恶劣。而类似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与2002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存在的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法条中对于采购条件、采购范围设置不够明确,对于采购的门槛也设置过高,地方立法滞后等,造成政府采购价格高、效率低、监管难等一系列问题,并导致采购过程很难充分公正、透明。所以,及时完善 《政府采购法》乃当务之急。而浙江2011年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地方性立法工作,正是完善 《政府采购法》的一个有力举措。相信随着各省市政府采购地方性立法工作的展开,我国的 《政府采购法》会更加完善、细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而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采购也会真正实现“阳光采购”。 (张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