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天下全国物流信息网! | 广告服务 | 服务项目 | 媒体合作 | 手机端浏览全国客服电话:0533-863476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数字云物流让您寻求物流新商机!
智慧物流让您的物流之路更畅通!

搜索
首页 >> 快递资讯

福建闽清县一快递公司霸王条款被罚三千

2012-11-16 11:26:00 来源:东南网 海峡都市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马静 付严) 受网购“双十一”盛会的影响,快递业务量大增,也出现一些经营者利用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近日,闽清县一家快递有限公司就因为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收到工商部门的3000元罚单。

  该快递公司是申通快递旗下的闽清申通快递公司,其使用的快递详情单背面印刷有《快递服务合同》,其中有“对交寄快件物品不进行保价的,如物品毁损灭失,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托运人(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五倍赔偿”的规定,快递公司单方面规定最高赔偿额,其实质是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由于该快递公司未就《快递服务合同》的条款向客户进行解释说明,更没有与客户在详情单上就赔偿以及免责问题进行过协商约定。其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碰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据理力争,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同时要保留相关维权凭证,如快递公司开出的发件联等。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